13章凌城

作者:有树未念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 昨夜,芬明草拟了一份《招工准则》。今天就要用到,上面的薪资大概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日工,第二种是月工,第三种是长工。

(《步使铺》是凌城第一个注册商标的正规“跑腿店”,持有该店职牌的员工,可视为地区的合法职工)。

日工的薪资是一天1海元,若是勤快点,一天收入三块不在话下;月工的日底薪是一天1.5海元,长工的日底薪是2海元。

早在上个月,芬明就向二加纶店《苏珍铺》、《良尺铺》、《小优店》和四加纶店《织家坊》各订购了一批商用广告服。

虽然还没有合作方和投资方,但是在其他方面上,芬明的计划进行得都很顺利。

今天来面试的生灵比昨天多得多,芬明与屋可是忙得不可开交,好在没有闹事者,一切平平常常。

商铺的装修已经进入尾声。

而按照协议,与芬明约好的四家店,在明天都可以先交上第一批货。“嘿嘿,也就是说3号可以开始第一次试工”。

这是芬明第二次做生意,第一次是她小时候在学堂里倒卖玩具,记得是小赚。

11月3日,6点;步使铺正式开张。在两界,开张并没有放鞭炮之类的习俗,也不会摆台请酒。

八十个职工,有散工有路导,按照要求在昼6点前来到步使铺;偶有两个迟到,已经被打上不良印象。

四个加工店如期交上第一批货物,一共九十件广告服,分开交付共330海元。

《行色画坊》又送来一百贴,交付110海元。算上之前的一百贴,已有二百贴。

(余额:四万二千海圆)。

众职工分成十五个组,换上广告服,拿过传单,就该前往自己所负责的区域。

(收费模式:起跑15海分。距离每增加一个区,收费加15海分。职工与主雇利润“4:6”分账,或者“5:5”、“6:4”分账)。

因为还接不到生意,广告服只好上只能贴自己的广告。广告服是一件黄色外套,正反面都有扣子,用作扣牢广告贴。

广告贴上的内容,主要是图画与文字。图画是防水的料,扣在背后,画的是“一只穿着带风鞋子的脚”;文字帖扣在前面,写的是“跑腿,我只信任步使铺”!

按照之前所教的,职工们在熟悉流程之后,也都接到了一两单生意。偶有迟到的,已经登记在册。

第一天试工的结果。全部的单子加起来不过二百,比预计的差太多,而且还存在偷工减料的生灵,好在传单都顺利发完了。

芬明给日工和坚持不下去的职工结过工钱,顺便把偷懒的生灵的工钱也结了,并让他们五个以后别来了。

昼16点;日暮西垂,万里黄云。

步使铺暂时还不设有夜班,所以现在可以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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