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对杨风喊道;“风哥,听我奶奶说,你回来了。”
“呵呵,是啊。”杨风笑道。
然后杨风问这个少年;“萝卜丝,你不是在学校里寄宿吗?”
“没寄宿了,学校里的饭菜太难吃了,浪费钱。”
这个少年不是别人,是杨风的四爷爷的孙子,外号叫萝卜丝,他比杨风小一岁半,现在在念初三。
作为重生者,杨风知道,这个堂弟很有出息,后来,考上了名牌大学,还到德国留学。
说完后,萝卜丝擦了擦脸上的汗。
接着,他好奇的问杨风;“风哥,你不是在亚姑姑那里学做皮鞋吗?怎么才几天就回来了?”
“哦,回来有点事。”杨风忙道。
“哦。”萝卜丝若有所思。
接着,萝卜丝问杨风;“风哥,学做皮鞋好不好玩?”
“哪里会好玩,徒弟徒弟,三年奴隶,老古话都是这样说,你觉得会好玩吗?不但要学艺,还要帮师父干其它的活,像挑水、洗碗、洗菜、扫地、煮饭、这些,哪一样不做。”
“我靠,这不是成了打杂的么。”
“差不多吧——所以萝卜丝,你要好好念书,不要像风哥一样,没出息。”
“嗯,我知道,爷爷经常说,好汉要书打底,这个年代,像咱们农村人,想在城市里面安家落户,就要多读书,否则,即便成为了城市人,人家也瞧不起,听我爷爷说,城市里的人都念了很多书,至少都是高中和中专,大学生多得去了。”
“没错,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