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盐法

作者:会肥的飞猪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张玉兴见赵祯答应为他保守秘密,这才如释重负。赵祯看了他一眼,继续问道:“接着说说你对盐法的见解吧。”

张玉兴先是拿出手机翻了翻资料才说到:“史书记载,有宋一朝,盐法经常变动,而且不同地区用的盐法也不相同,主要就是在官卖和通商之间来回变动,越靠近宋初,官卖为主,靠近中后期,通商居多,整体来说是官卖与通商共存,某些地区用的是官卖,某些地区用的是通商。官卖是由地方官府负责组织劳役从产盐地运输,并有专人或卖于商家或在指定地点贩卖,所得盐利大多归了地方,国家朝堂并没有得利。并且因为很多地方劳役伤民,民多不愿,还容易出现贪腐,盐中充入沙石,盐质太劣,民难以为食不肯买,就出现了强买强卖的情况,尤其是靠近产盐地,私盐易得,官盐难卖,就出现了按人口强行配盐,民食之不尽,破产输钱的情况,即不利于民,国家也没有得利。”

稍停了停,看赵祯没有什么疑问,又继续说下去:“通商并不是完全让商人自由贸易,其实就是官方间接专卖,是指在官府控制下,有限制的转卖于商人,让其在指定区域贩卖。最开始是真宗时期北方战事,由商人运物资于战区,根据物资数量和道路远近,给出比时价较高的价值,填入要券给于商人,商人凭此到京师,或得金钱,或由官府移文产盐地,领盐后卖到指定区域,做为补偿。这是通商最早的情况,应用的地区也不多,还是官卖为主,应该也是现阶段的盐法。此法已经出现了一些弊端,比如有些人官商勾结,运去很少的物资,却给开出价值很大的要券,从中得利。所以通商法也是反复变动,时开时停,或有些地方开有些地方停,总之比较混乱。到十月时,朝堂讨论的新盐法为‘入中’法,即由商人运物资或财物入京师,然后得盐引去产盐地领盐贩卖,此法的好处是由地方得利改为朝堂即国家得利,所以此后国家大多行此法,尤其到官家亲政十几年后,又由范样推行‘钞法’,即直接用钱来买盐引,以杜绝商人所运物资被虚估的弊端,以钱计价,按数而出,产盐多少,出钞多少,出盐多少,都是一目了然,更是免了兵民转运的劳役,可为是一举数得,效果显著,由此前的盐利岁入147万贯,逐年上涨,到四年后增加足足有60万贯。但此法虽好,却夺了地方上的利,有些地方不甘,虽然不再官卖,配民的份额却不取消,仍然让民众出这个钱,这就需要有专门的监察人员来打击贪腐了。另外,因盐钞以盐做保,已经有了价值,甚至可以当钱来交易,并且大多商家都认可,所以有些靠近产盐地的军队直接在发饷时发给士兵盐钞,这和我那个时代的信用货币有相似的功能了,至于什么是信用货币,这个内容太多比较复杂,我们以后专门找时间来说。盐钞能够交易这个事情本身其实没有问题,但后来有统治者不懂,为了来钱快直接滥发盐钞,以此得利,一下使信用崩溃,造成社会动荡,这个却需要统治者引以为诫。然后就是一些其他的在官卖和通商演变出来的一些盐法,比如较为典型的就是东南沿海推行的扑卖法,就是由官府把固定区域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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