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目标放的太高了,北宋官员首先分朝官,京官和选人,想要升一级上去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极难。京官和朝官都是由中书注授差遣,因此也有人说只分为京朝官和选人两级,但是不管怎么分结果都是一样的。选人在宋代时特指京官以下的低级文官和地方官队伍,选人和京官之间是一道巨大的分水岭,想要改官升为京官有许多门槛,比如任职年限,历任功过得失的磨勘,五名举主推荐,每年的名额还有限制,绝大多数人混了一辈子都还是选人,只有考中进士,才能超阶升迁,没有了那么多的门槛,只需要一两任之后就能迈入京官行列。比如某一县主官,如果是选人来当叫做县令,如果改官成为京官,则叫做知县,一字之差就是天差地别,前面说的福利待遇,公款吃喝,和选人这类低级官员没什么关系,薪俸也很低只够勉强糊口,要做的事情却多如牛毛,累死累活,只有进入中高级的京朝官才会改变现状,或者能够成为一地主官比如前面说的县令,才能有能力使用公使库的钱来公款吃喝,减少生活压力,只是这种情况大多是出现在偏远地方,数量也非常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