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的铠甲,兽骨与兽骨之间,用的应该是一种野兽的毛发,这种棕黑色的粗长毛发和灰白的兽骨、泛黄的兽牙,为巨人构成了一层不小的防御力。
雷拉格从巨人的背后赶过来,貌似是没有惊动这两只巨人的注意,所以现在是他可以发起偷袭的一次好机会。偷袭,被骑士们视为耻辱,绝大部分武人也都不屑于此,但是从小没有接触过太多的雷拉格却并没有这种意识,相反,受到过猎人思想影响的雷拉格,对于能够借助偷袭,反而有些引以为傲。
当然,战场杀敌毕竟不是擂台比武,这里没有任何对偷袭的不认同,战场之上只要杀死敌人就可以,没有人会在意那些刻板的教条主义。到了战场上,毕竟就不是比武了,这是真正的生死较量,拘泥于教条主义而因此丧命的人,才是最令人瞧不起的。
雷拉格知道,自己第一击是非常有利的,所以他选择了尽可能地将力量汇聚,然后爆发出来,争取一击达成最好的伤害效果,毕竟在此之后巨人就会注意到他加入战局了,那是再要找大幅度杀伤巨人的机会,可就不会再像现在这样容易。
说起雷拉格的最强一击,那当然是长剑,加上全力一击,再加上内气辅助,这样的攻击。雷拉格估算好距离,然后聚集内气,借内气之力凌空跃起,跳到了巨人脖颈的高度,然后朝着巨人没有骨质铠甲防护的后颈肉,狠狠地一剑劈砍了上去。
要说巨人身上没有兽牙骨架防护的地方,也就只有后臂、小腿、双手双脚,以及他们的头部这几处了,攻击它们的四肢,或许可以废掉其中一肢,但是有这么好的机会,为什么不尝试一下能否直接要了它的性命呢?对于自己全力一击的威力,雷拉格是很有自信的,照着自己这样将攻击力叠加起来,对比那些箭矢射入的深度,是很有希望能够直接把它的头颅给砍下来的!
至于选择攻击脖颈,而没有选择直接用剑刺穿它的头颅,雷拉格心里想的是,他并不知道巨人的骨骼有多么坚硬。如果自己能够刺穿,自然是好的,可要是力量不够,那可就尴尬了。所以雷拉格决定瞅准了它的脖颈,即使砍不下来头颅,也可以撕开一道大口子!
巨人的皮肤是非常坚硬的,雷拉格一剑劈砍上去,只觉得就像是以前用水舀子取水时的那种钝重感。长剑的重量和锋利,雷拉格是很清楚明白的,凌空跃起之后从上往下砍,还会有这样钝重的感觉,可想而知有多么难削开。
难削开归难削开,毕竟是成功削开了。
雷拉格将那只身上插着箭矢的巨人后颈劈开,伤口之处顿时喷涌出了黑血。
剑从上向下砍过去之后,雷拉格的身体也随着向下降落,因为是斜向下的关系,所以雷拉格落地之后顺势就打了个滚儿,移动到了那名射箭的女性战士身边。
这一剑可是把他的半身力气都消耗了,必须赶紧撤退到后边安全一点的地方,好好地重整态势,然后再战。
随着一声轰然倒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