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唐辉否定了这个猜想,因为经过技术侦查,死者田真持有的手机,在案发前后没有接听到电话。
还有经过勘查,在死者家周围,没有发现其他可疑人的足迹,而且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同死者认识的人,都有不在场的证据。
李利还很较真的猜想到,也许死者持有一个不是他名字登记的手机号码呢?
唐辉对这个猜想,只是明确的说,按照走访调查得知,死者田真没有使用过其他手机号码。
熟人作案和电话猜想断了。
李利本能的把目光锁定到了当晚的四个朋友身上,查阅的很多调查卷宗,没有在四个人身上发现任何的作案动机和可疑点。
难道真同他们没有关系?
李利沉思了一会儿,还是不能说服自己。
喝酒可以明显的制造一个合理的不在场证据,而且死者不可能无缘无故的独自走到县道上去。
这有违常理。
可赵山驾驶的那辆车,又让案件从交通肇事案,转变成了刑事案件了。
车辆后排上的血迹,预示着凶手在撞到死者田真后,进行了一个转移。
那这辆车是有预谋还是意外碾伤死者的呢?
叮叮!
一阵悦耳的电话铃声响起,唐辉刚接起电话,罗小云连珠炮式的说道:
“唐师兄,可疑车辆经过多方查证,系死者实际拥有。”
“案发当天,车辆在哪儿?谁在驾驶?”
电话里的罗小云沉默了一会儿,有点不确信的开口道:“进死者家的那条土路上,并且是死者在驾驶。”
嘶!这个就诡异了。
唐辉和李利对视一眼后,脑筋还没有转过,罗小云又开口道:“案发前一天,死者和郭里两人亲自跟天河修理厂的经理交代了。”
“第二天一早,在县道x124处三百米远的土路上取车送修,因为死者这辆挂在郭里名下的汽车,将要出售抵账了。”
“结果第二天五点半左右,修理厂的工人开走了这辆车,并留下了另一辆同型号,也属于死者的车辆。”
那问题就来了。
谁开着死者的车,碾伤了死者,并且抛弃在县道上呢?
两人脑海里反复的掠过郑名夏,邹连发,洪可望,蒙荣昌四个人的名字。
因为只有他们最有可能拿到死者的钥匙,借助喝酒作为不在场的证据,来谋害了死者。
罗小云没有给他们过多的思考,又提到了一个线索。
“赵山购买的这辆可疑车,是案发后第二天,莫嘉和郭里两人办理的过户手续,现在这部车是在莫嘉的名下。”
那意思就是说,赵山完全没有作案的条件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