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的头颅呢?
这样就算后来吴府老妈子在路上偶然间碰见朱妻,也不会疑心是朱尔旦用‘邪术’盗首,最多在心里念叨两句‘天底下竟然会有与小姐生得一模一样的人,真是稀奇’。
这样看来,陆判不帮朱尔旦处理首级最大的可能,就是他想让此时的‘朱尔旦’吃上人命官司,背个老大的污点在身上,而后再通过‘吴小姐托梦’这件事把身陷囹圄的‘朱尔旦’捞出来!
这样一来,朱尔旦就可以名正言顺得不再赴科应举,从此专心以举人老爷的身份,在家乡买田置地做一富家翁,甚至连吴御史家的家产也能参合上一份。
他‘朱尔旦’只从今往后,用不慎卷入人命官司导致案卷有污来搪塞省城的学政大人不去京城应会试就行了。
要知道,这京城会试可是聚集天下举子的地方,想必也会有人对所有赴考举子的身份严加查验,届时万一有多事之人伸手往朱举人脸上一抹,那可就全露馅了!
好吧,现在问题来了,那就是地府中人好像特别喜欢钱财,尤其是金银珠宝之类的东西,一个个简直宝贝到不行,有些时候甚至还会用些手段来搞钱……可判官阎王他们要这些人间的钱财干什么用呢?
我认为地府判官他们对赚钱的事情如此热衷,最根本的原因……他们想在人间花用这笔钱!
你一定很震惊吧?
因为民间传说地府里面流通的是阳间烧化的冥纸金箔,照理地府中应该视金银如粪土才对,怎么会对阳间的钱财如此孜孜以求呢?
然而你知道吗?
给阴人烧化纸钱这个风俗并不是自古流传下来的习惯,而是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才由佛家做七斋祭时,向前来领受经文的亡魂烧化纸制佛灯超度的仪轨逐渐演变而来。
在魏晋之前,汉地的百姓尤其是士大夫家里是根本不烧纸钱的;甚至到了唐朝初年,社会上仍然有很多人旗帜鲜明得反对在祭祀过程中烧化纸钱祭品。
比如唐人李翱就曾撰文《去佛斋说》对做七烧纸的习俗予以驳斥,并认为此举劳民伤财,也不符合儒家关于人情哀戚的要求。
要知道过去可不像现在,虽然先人们早早就发明了造纸术,但受造纸技术并不发达的限制,当时纸张的成本高的吓人,尤其是那种上好的字纸,每一刀都价值不菲。
唐朝时期长安产的洁白方纸,三刀纸就可以换上一斗白米,‘洛阳纸贵’真的不只是说说而已。
就比如书圣王羲之年少练字时专门制备一块沙盘,用树枝划沙练字;等在沙盘练得有把握了,再用纸张誊写……这‘旧时王谢堂前燕’的王家尚且如此珍惜字纸,更何况是普通人家了。
以此可推出,地府中人肯定是不收冥纸的,因为魏晋之前没有人会在祭祖的时候烧纸,阳间连烧的都没,自然也就不可能在阴间流行开来了。
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