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扼魂之慑求票

作者:抽象人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主疑惑,并且对宿主质疑本系统的计算等式这一行为表示不满。】

表示不满了吗……这系统咋有点傲娇啊,还不让问一下呗。

【提醒:修炼的本质是对天地灵气进行吐纳归灵,系统单纯判断如此修炼方式远不如直接吞噬高效,宿主不要总惦记什么打坐修炼,要有身为掠夺者的自觉。】

哟呵,这系统还来脾气了,还掠夺者……等等,仔细想想系统说的确实有道理。吞噬归根到底就是掠夺,自己能直接掠夺他人的果实,为何总要惦记着老老实实地修炼呢?

但这玩意也要有个度,就好像厮杀与屠杀的区别。

林鸦所追求的掠夺是厮杀之后,活下来的人收获死者的一切作为战利品,厮杀势必要既分高下也决生死,这是参与厮杀的双方都要做好的觉悟,生者拥有一切,死者化为尘埃。

至于屠杀,山贼匪盗对平民百姓进行烧杀抢掠的行为可视为屠杀,这种掠夺林鸦很是不屑。如果被他撞到这类事,他反倒要那些山贼匪盗尝尝被掠夺的滋味。

正义与慈悲,这两点乃是林鸦的人生信条,他绝不会舍弃。但除此之外,他为了目的也可以不择手段,也不在乎什么冠冕堂皇。

此外,林鸦也发现了自己身体发生一些变化,突破了锻体境进入炼骨境后,他的形态又大了一圈,算上尾巴应该有三米长了。呜呼~小虎变成大老虎咯。

另外,他满身的魔纹不见了,这其实有点可惜,实际上他觉得自己一身魔纹挺酷的,那玩意就好像刺青,颇有社会气息。以前他老想往身上纹条龙,但怕被家里人打断腿,一直没敢付诸实践。

其实林鸦只是看不到自己背部,那六柄狱火之剑比不纹条龙帅啊?帅毙了好吧。

变化最大的应该是林鸦的利爪,他现在爪子的状态吧,可以举个例子,金刚狼遇上艾德曼合金。

林鸦现在伸出利爪,就如五柄寒光凛凛的匕首,构成他爪子的角质悄然一变,呈现出了金属光泽。

他利爪的变化得利于贝希摩斯血脉,随着血脉等级提升,林鸦身上会逐渐出现神兽们的特征。贝希摩斯象征大地,同时也是千山之王,它用大地之上最坚硬的金属打造自己的利爪,这是独属于它的权能。

当然系统出于保持宿主原有形体的考虑,它不会任由神兽血脉完全改造林鸦的身体。

实际上越是强横的血脉,彼此间越是不服气。同为位列神话顶点的神兽,谁怕谁啊?

林鸦注定是要成为身兼多条神兽血脉之人,倘若发生这种情况,他的身体就会成为战场,结局一定是林鸦的身体先被玩废。

这种情况是系统不允许的,所以它会进行约束和控制,可谓用心良苦。

林鸦适应了一会新爪子,这玩意属实厉害,拍在石头上立刻出现五个窟窿,再一用力,顷刻粉碎。

关闭神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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