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下来的。
作为赫胥氏首领的居住之处,这地方并非那种小桥流水、炊烟袅袅的村落。人族的首领,以身作则,是最基本的品质。
居于核心的首领们,他们反倒最忙碌。比如赫胥氏首领,一年能有一个月安宁就很不错了。大多时候,都会亲自四方巡视,带领族人与敌人作斗争,一直在前线。
这个核心村落,看到的,多是老弱妇孺。年轻的,不分男女,都是冲锋在第一线,为人族付出一切的英雄。
常昆再次见到回,是留在这里的第三年。回跟着赫胥氏首领出去巡视四方,与敌人作战,数年方归。
再见回,常昆也是感概万千。
他实在没想到,当初那个小毛孩,居然就是回道人那厮!
这便是缘分么。
可常昆毕竟因着空桑的事,有点难以面对他。觉着欠了回道人的。
“老常,我跟赫胥氏去巡视时,见着个好地方。”这厮眼珠子滴溜溜一转:“那可真是个好地方啊!山有扶苏,隰有荷华,生着许多宝物。”
说着叹息不已:“可惜我没时间,懊恼的很。”
随即眼睛放光:“我把地方告诉你,你去取来,咱们二一添作五,对半分怎么样?”
常昆忽然一种熟悉感,不禁道:“那地方的神魔是哪个?”
回道人眨眼睛无辜道:“什么神魔?没有神魔。”
常昆转身就走。
这坑人的本事,已经初现端倪了。
见常昆不上当,回道人嘀咕一句:“你不去,我教师兄去!”
便屁颠颠去找赤松子,准备坑一把。
倒不是常昆不愿意作点什么。回道人说的,多半是此去随赫胥氏巡视时,遇到的敌手。只是常昆,实在有点惭于面对回道人。
他要是答应了,回道人肯定上纲上线。倒不如悄咪咪把事儿办了。
这边回道人正拿两片嘴巴皮坑他师兄赤松子时,忽然一点明光落下来,他条件反射一把抓住,一看,却是个珠子。里头许多宝物。
正是他说的那地方的宝物。
却是常昆这里,已走了一个来回。把那神魔干翻了,夺了宝物回来,丢给了回道人。
而常昆此时,已在赫胥氏的村子里了。
这段时间,常昆倒是认识了不少村落里的人。
尤其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常昆甚是喜欢她——不是那种喜欢。是觉着这女孩儿活泼天真,那种最烂漫的小姑娘。
她叫华。
是赫胥氏首领的女儿。
这姑娘最喜欢跑到雷泽边去玩,有一天常昆在雷泽畔静坐,引起了这小姑娘的好奇心,由是成了朋友。
这姑娘也是个调皮的。经常送常昆一些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