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即是。”
朱雀笑道:“你是个诚者。”
常昆摇头:“我哪里是什么诚者...唉...”
叹息着,他举着桐木,一步亿万里,已是离开南山,往北而走。
桐木沉重异常。
常昆便觉,若是背负恒宇,十个八个,也不嫌累。却这桐木,实在重的很。压的他筋骨酸软。行不几步,便要停下来歇息一二。
这还不算。
他扛着桐木,目标极大。经常招来黑暗中的怪物袭击。虽然伤不得他,却烦不胜烦。
尤以其鸡贼者,竟要破坏桐木,把常昆气得半死!
其中厉害的,一些没能逃掉的神魔,那等生性有缺陷,于是遭黑暗侵袭腐化,变成怪物的,极是棘手。
虽然不比大罗金仙厉害,却生命力顽强。
常昆一拳还打不死,得补上一拳。
有时候来的多,也搞的常昆手忙脚乱。
实在也是没法子的事——黑暗笼罩之下,常昆失去了很多大罗金仙应有的神通,更不必说全知之能。
因此无法早知,只能被动承受。
若能早知,其尚未及近,便一拳打死。可眼下,非得接近了,发起攻击,才能知之。
这黑暗,便是这些怪物的主场。其融入黑暗之中,实在教人难以察觉。反倒是没有变成怪物的,在黑暗里,却如明灯,一眼可知。
...
常昆离开雷泽之畔,南下伐木去,转眼是三年。
大荒实在太大了。
常昆走了,却是换了雷泽大神暗中看护华胥氏部落。较之于常昆的捉紧,雷泽大神则放松不少。只保证羲与娲无恙,其他的皆不插手。
得亏常昆离开时计略周全,制了个珠子丢在泉眼里。否则如雷泽大神这般,几不插手,不知华胥氏会难到什么程度。
三年以降,羲与娲这一对兄妹,成长极快。这会儿看起来,已是十来岁的模样了。的确异于常人。
人族的新生儿,普遍生长缓慢。譬如回,当初常昆见他时,七八岁样子,过了好些年,也才十来岁样子。
得百八十年才算是个青年。
羲与娲这对兄妹,怀胎十年,异于常人;成长三年,更异于常人。这使得华胥氏部落的族人以之为奇。
尤以其精神,成熟极早。三岁,便已知诸事。
于是族人皆谓之天授的智者。
羲擅歌,每每族人被黑暗压抑着,狂躁甚至要腐化之时,羲便吟唱天音,挽之理智。
娲擅种养,才三岁,便已开始主持部落的种植、养殖大业。
在微弱薪火的照耀下,华胥氏的千亩土地,被娲照料的井井有条,生产颇为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