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次于“谋反”的大罪。尤其是“杀公民”,这一条触动了议事会很多人的敏感神经。
在大明国因为建国前的“主君限权行动”,逼迫得大明国的“王室”产业也要交税,而且因为大明国王平时很少抛头露面,很多人以为大明王没有什么厉害的。可是在大明国发展至今,当议事会的贵族们也开始交税的时候,他们才知道和大明王一样,缴纳农业税三层(30%),商业税一层半(15%),是如何让他们肉痛。
可是就如同当初还是“内阁行走”的贵族们,如同逼迫国王放弃许多政治特权一样,“贵族院”无法反悔提出“贵族免税”的提议。因为“限制王权”和“交税同权”,已经成为了大明国的立国基石。
如果说“抗税”和“串联抵制官府”,还有些操作空间的话。可以用罚钱和降爵抵罪的话。“杀害公民”的罪责就太大了。
要知道自从“国民分治法案”的颁布实施,“公民”享有的“公民权”,杀害公民就是一起严重的政治事件,杀害公民有军功和功勋也是不能抵罪的。
“公民”就是大明国的统治根基。在大明国“奴隶”很容易提升为平民,可是“平民”却没有政治权利。平民要想成为“公民”,并不容易。没有“军功”和“功勋”,平民不可能提升到公民等级。大明国有多少人在为一个“公民”身份绞尽脑汁。
可是公民的身份获得就几个途径:
其一,杀敌立下“军功”;这是军中大批军卒奋勇杀敌的主要动力。
其二,为国家立下特殊贡献获得“功勋”,这些功勋是要“贵族院”进行评估审查资格的。
比如:如同贡献枫胶制作法的“枫林子”;提供长绒花纺织技术的“绒娘子”;在冶炼技术上提供超级合金配方的“欧冶子”;在蒸汽机动力研究上有突出贡献的“向穗”等人。
其三,修炼境界直接进入“第二步”的修士。
第四,与国家利益有重大利益的友好国家人员。比如,这次和大明国联姻的三国“公主”。
第五,大明国国王特别批准的平民,可以直接提升为“公民”,大明王每年批准的不能超过十人。
是享有政治权利的起点,是大明国的“预备贵族”。
杀害公民,是非常的严重的政治事件。
鉴于“简九明子爵家族事件”,涉及有杀害公民的情况发生。根据国务阁总理提请,国家议事会会议表决同意,暂时停止了包括“简九明子爵”在内的,三十一位爵位“贵族”和两位郡守的国家议事会议员身份,并暂停他们在“军方”和“官府”内的任职。
大明历四年冬季,就在大雪覆盖天地,六个附有特殊使命的队伍。分赴大明国的各处,调查国务阁总理指出的,对地方实力家族不法情况的讲述。
这六只特殊小队,是由军方、官方、内廷人员组成,同时每队不少于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