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安全与律令

作者:半老夫子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制度是暂时情况,人手一多还是要货币化的,这个问题等以后集中改变。

最重要的是公平,不患寡而患不均!如何保证公平就要靠在坐的各位,你们能一碗水端平,你们下面的人就不敢随便的耍小聪明,诸位眼光要放长远些,莫要贪图一点蝇头小利而自毁前程。

只有让百姓切实感受到积分的好处,他们才会拥护这个政策,不然就会象朝廷的宝钞一样变成废纸,我们也一样一旦我们得信誉破产,将彻底失去人心,我们也将回到过去朝不保夕。

以前我们没有这么大的摊子,有好多问题都没想到,借着这次机会,我再公布几条律令:

“第一:贪污者刑,超过一百两者逐出营地,超过二百两者杀!”

“第二:行贿者刑,超过一百两者,逐出营地,超过二百者杀!”

“第三:滥用职权,安插私人者刑,造成损失者视损失情况或逐或杀!”

“第四:所有人不得做有损于希望营之事,一旦发现直接杀,家属连坐!”

此四条律令和之前的四条律令合在一起并称为八大条令,成为今后希望营行事的基本准则。

最后张三又强调了律法的严肃性,不在于严苛而在于执行!任何法令一旦执行不到位就会走样,最后流于形式,所以对于律令要常抓不懈,不能有任何懈怠!

大明朝廷是我们的反面例子,太祖高皇帝时律令严苛,贪污四十两剥皮实草以震慑后来者,因此洪武一朝三十年政治清明,然而自仁宣以来律令渐渐松弛,贪污行贿蔚然成风,也就是那时候起有了冰敬炭敬,堂而皇之的送礼收礼行为,到现在成了无官不贪,这些例子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虽然我们不会行太祖如此酷烈之法,但是法不容情,无论是谁触犯律令都要依法办事,包括我在内也是一样。

当然既要马儿跑,又不让马吃草这种事情肯定不能长久,不过这要等我们得钱粮开始走入正轨,到时候我再给大家定薪奉,大家一起熬过这段苦日子,共赴时艰,我相信未来可期!

最后张三又强调了一下学堂,现在学堂建起来来了,八岁以上,十二岁以下的孩子无论男女都必须进入学堂读书识字!如果哪家父母反对,那就逐出营地,我们是很艰苦,可是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

张三说完这个观点,马上就有人反对,这回反对的却是在座的唯一的读书人宋思明。老宋的观点是男孩子入学没有问题,可是女孩子为什么非的入学读书呢?毕竟男女授受不亲,放在一起读书有伤风化。

什么叫有伤风化,无非是男人心理那点控制欲罢了,只要是能够禁锢女人无所不用其极,看看现在女人以残害自己身体为荣,把好好的脚缠成弓形,美其名曰三寸金莲,既然觉得好看男人怎么不缠。男人也可以体验一下缠足的滋味是什么感觉。

老宋面红耳赤觉得受到了羞辱,愤怒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