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如夜晚的阴霾,时常暴怒,他底下的神使没一个敢不听他的话。
不然他们也不会从观前街大老远的跑来内蒙古自治区收费站,傻子才想干那么远的路只为检查两箱货物。
货物很重要,整个行动他们都是秘密进行的,除了他们和龙首以外,没有第四个人知道。
两个混血种好不容易回一次“故土”,心中渐渐起了歹意,一股来自生命本能的冲动让他们磨刀霍霍,起了嗜血人类的想法。
在神区的混血种之间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所有去故土执行任务的混血种,可以抓几个奴隶填饱肚子,除了不准带回神区就地解决。神明也是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两名龙人,自出生起就像尝尝上古时代奴隶的味道,他们很奇怪为什么故土上已经那么多的奴隶,简直就是待宰的群羊,为何神区不回到故土。他们不是神明,不敢质疑神明,所以没有偷渡抓几个奴隶,他们也没有钱在黑市上买卖。
但在潜规则面前,他们有了这个机会,自然是不可能放过。
龙一和龙二穿着制服,走进了一个厕所的拐角,他们面前正有一个举着相机拍摄的记者。看样子,这名记者是来拍摄内蒙古风光的,但他没想到他即将成为可怕神明的晚餐。
龙一的手渐渐伸出,渺小的奴隶在他眼里,在神明天生神力的躯体面前,简直不堪一击。他已经听见喉咙冒烟,肚子里冒火的声音了,唾沫疯狂分泌,血脉喷薄,进食的渴望越来越强烈,他已经看见了自己饱餐一顿,奴隶的肢体顺着食道滑落,就和吃一顿猪头肉大餐那样爽快,只不过下饭酒不再是猪血。
如果这一切没有一个人类的阻挠的话。他就像影子一样出现在他们身后,没有一点声音,他的身上有于他们相同的气味,可脸却是人类的,他穿着整齐打理过的制服,虽然肩膀上有些灰尘。
龙一想要呐喊出声,告诉身边的伙伴他们有一个可怕的敌人,可他发现自己的兄弟同样表情看着他,他们已经发不出声,喉咙被一根线割断,如果猜得不错的话,他们即将死去。
最后一眼,一个人类拿着长剑挥砍巨龙颈部的胸章,就在那件打理过的制服上。两名龙人重重地倒下,他们到死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奴隶会有反抗他们的力量。
“没人告诉你们,混血种不要到处在现世乱晃了,这里……可不是你们的地盘。”穿着制服的年轻公子收起手里的喋血的蝴蝶刀,用公子而不是年轻人形容他一点也不为过,卡希尔的校服男生女生一律都是燕尾服设计,领口胸口和裤腿口都有金边花纹,衣着颜色是深紫色,搭配一起极其高贵,就像暗夜中的贵公子,倒是和年轻公子的气质极其搭乘。
莫里斯就像西餐厅大厨切割完餐桌上的牛肉一样,不仅长相贵公子,手法也娴熟,在他的领域里轻车熟路到乃至看上去是在闲庭信步,仿佛做了一件极其正常不过的事,举止优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