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王叔叔?这个人这么有才的吗?”
敖观海听完李修远的介绍,若有所思,这个人如此的全才,不应该是寂寂无名之辈。
但是自己纵横乐坛三十年,却从未听过此人的姓名,这着实有些离谱。
莫非?
这个王叔叔并不是真人。
而是这小子瞎掰的?
很有可能。
不管了,切听他这首歌唱得怎么样吧。
舞台之上,李修远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将整个肺部全部填满。
这首歌是姆爷的经典歌曲,语速超超超快。
上辈子由于跟人打赌的关系,他努力的学习过这首歌,但他拼劲全力也只能勉强唱完这首歌。
但现在既然是二十几岁的身体,那情况又不同了。
他其实早就发现了,现在这具身体,比他想象之中还要强。
他甚至怀疑自己二十几岁的时候到底在做些什么?这么好的身体,再怎么也不至于四五十就挂了。
不再多想,李修远咬咬牙开始了歌唱。
“看好了,我原打算对你们手下留情,不至于伤害你们。”
“可是我要把握这唯一的机会。”
“有什么不对劲,我能感觉到(六分钟,slim shady,该你出场了)。”
“我只是觉得,要出大事儿了,但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刚唱两句,在场的观众便集体懵逼了。
“这家伙唱的是什么歌?”
“这速度,这是人类的舌头能唱的歌吗?”
“好快,太快了吧。”
而台上的导师团更是惊诧不已。
这首歌?
竟然是用的英语来唱的。
由于某些国家的衰亡,英语在这个世界是非常小的语种。
所以在场的众人一时之间都听不出李修远所唱的歌词大意。
但就算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恐怕也没几个人能够听得清姆爷唱的是什么。
敖观海因为是美利区出生的人,由于华夏尊重原住民的关系,所以选修过英语和印第安语。
但即便是他也很难听懂这首歌的歌词。
只觉得这首歌曲调狂放不羁,但却异常的带感。
明明听不懂,但是身体却忍不住随着歌词儿摇摆。
他此刻感觉到自己dna身处的某种东西正在觉醒。
这莫非就是所谓灵魂的声音。
莫非自己的前世是一个黑人?
敖观海忍不住为之尖叫。
而在场的练习生也忍不住发出了各种各样的呐喊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