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作为外交人员,一切要以国家利益为重,要以国家战略利益为重。
他跟吐蕃借兵攻打印度,这样高兴的是吐蕃,这样大唐不可能绕过这里去统治印度,所以真正统治印度的反而是吐蕃。
这种消灭后顾之忧的事情,吐蕃当然乐意去做了。
说不定,吐蕃还正好高兴这一点,他们害怕大唐和印度合作一起牵制他。
这下终于是可以消灭印度,解决后顾之忧了。
当解决后顾之忧并且获得了快速发展之后,到了唐朝中期的吐蕃成了大唐的最大敌人之一,甚至攻克过长安。
虽然王玄策使节团被杀而灭了印度,可最后却造成了自己首都被攻克。
使节团被杀,和首都被攻克,这个孰重孰轻显然是不言而喻。
王玄策在战略意识上明显不行,他做了这种资敌的蠢事。
为了出一口恶气,也就忘记了国家的战略布局,忘记了国家的战略目的,居然把一个潜在盟友给灭了,然后帮助了一个潜在敌人。
当年吐蕃之所以愿意借兵,多半想的也是这样,趁机解决后顾之忧。
“皇上,我只是想说一句,千万不要让王玄策作为外使。
他的战略意识不太好,只能够作为辩士,却绝对不能够让他执掌符节。
而且他容易意气用事,他在战术上是无可挑剔的,不管是口才还是军事能力,都是非常不错的。
可是他却明显不是一个战略意识足够的人。
他虽然说远交近攻,可是却并没有真正的体悟到这个远交近攻的核心。
他只是能够作为一个政策的执行者,却绝对不能够作为一个决策者。”
李元霸说。
王玄策虽然说什么远交近攻,可是从他“一人灭一国”的作风来看,明显不是一个真正懂得远交近攻的人。
当时大唐应该“近攻”的是吐蕃,并非是印度。
他恰恰相反,远攻近交。
大唐吐蕃和印度之间的关系其实好比秦国、晋国还有当年的郑国的关系。
秦国和晋国联手攻打郑国,后来眼看郑国要灭亡的时候,烛之武说服了秦穆公,让秦穆公退兵了。
烛之武的理由很简单,那也就是秦国和郑国之间隔着晋国,秦国不可能直接统治郑国,那受益者反而是晋国。
晋国吞了郑国之后,实力必然会增加,那个时候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之后必然会对秦国开始进攻。
相反,如果留下郑国,郑国将会在背后牵制晋国,让晋国无法能去和秦国开打。
而印度也就是类似于郑国,如果留着印度那吐蕃将会后顾之忧,不敢对大唐开战。
可是王玄策却灭了印度,这样等于是给吐蕃这个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