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取了天下,那么对天下也是一个巨大的问题。
要知道杨广的前车之鉴就在眼前,一个选不好,二世而亡的例子实在太让人沮丧了。
李渊可不想自己辛苦打下来的天下,让自己的儿子给败掉了。
“好,就在这写吧。”
出乎裴寂意料,李渊答应了。
宋金刚很勤快,立刻去找来文房四宝,并主动接下了磨墨的活。
李元霸满意的点点头,宋金刚冲他眨了眨眼睛,恶心。
于是,在宋金刚磨好墨之后,李元霸提起自己的定制毛笔,就开始写了起来。
话说李元霸一个现代人,穿越来到古代之后,最大的问题不是吃喝拉撒,而是写字。
没办法,让他一个习惯了硬笔的人,换成软塌塌的毛笔,简直就感觉像是拿着一个毛毛虫!
不过他可不是坐以待毙的人,他找人弄了一下,研制出来了硬毛笔。
就是用大根的鹅毛,装上笔尖,每次就跟钢笔圆珠笔一样的使用。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要蘸墨水。
李渊三人看着李元霸这套奇怪的装备,已经见怪不怪了。
他们一开始看到的时候还惊呼他离经叛道,但后来发现这个硬毛笔的确是写起字来速度飞快。
比原来的毛笔方便的多。
而且如果提前准备好墨水的话,无论在哪里都可以写字了。
简直就是居家旅行必备的装备。
近水楼台先得月,宋金刚站在旁边,第一个目睹了这封信的内容。
每多看一句,宋金刚眸中的赞赏就多一分,李元霸的文笔是越来越好了,难怪他有自信替李渊写信。
“我写好了,请爷爷过目。”
李元霸亲自将信交到了李渊手中。
李渊认真地看了一遍,由衷赞道:“不错,看来你已经摸到了与天下诸侯打交道的门道,不过,这一处改个词会更好。”
话音刚落,宋金刚已经递来软毛笔。
李渊抬眸深深地看了他一眼,然后接过毛笔,在信上某处改了一个字。
李元霸见了之后,不由地点头表示叹服:“爷爷果然学识渊博,改了之后立意更明确了。”
裴寂早已走了过来,伸长脖子往信上看。
“裴先生,你看看。”李渊将信递了过去。
裴寂接过去认真地看了一遍,心中不禁对李元霸又高看了一分,文采果然出众,模仿父亲的口吻很自然,试探言语不显山不露水。
“三郎果然不凡,不但武艺高强,领兵作战也是出色,关键是这文采又如此出众,我等老人真的要给你让位了。”
裴寂实在是太嫉妒李元霸了,这个小屁孩啊,怎么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