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被淘汰还不简单

作者:少女101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那你就得注意了。”律师解释道,“到期之后萱乐拥有优先续约权,而你拒绝签约,则禁止以艺人身份在娱乐圈活动,包括发歌、商演、上节目等等,期限是五年。要是强行参与,不仅要交违约金,还可能被提起诉讼。”

“……”千雪沉默。

五年?

反正我又没准备进娱乐圈,你弄成二十年也无所谓。

“此外,还有一个不算风险的风险。”律师接着说道,“经纪合同为期两个月,要求你必须参加《偶像创造营》录制。”

“而录制合同上提到,该节目录制的时间为四个月。参与录制后除非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否则不得提前退赛;此外,也不得拒绝节目组正常的录制请求……如果最终拿到出道名额,还必须以团体身份活动3年。违约的话必须缴纳违约金。”

“假如两个月之后,合约到期,而你又没被淘汰,那你就尴尬了。你不想交违约金,就必须和萱乐文化续约,才能继续录节目。那时候,恐怕就是你求他们续约了。”

“假如四个月之后,你还没被淘汰,那你还必须跟团三年。这三年是被疯狂压榨还是双赢,就更不好说了。”

“还有吗?”千雪问到。

“剩下的基本就是利益分配上的条条款款,但还算优厚。以我的经验,这种分成比例,只有那些小有名气的歌手才拿得到。”律师又一条一条地给千雪解释着。

“你觉得呢,要签吗?”走出律所,两人看向千雪。

“当然要签。”千雪想了想,点点头。

那可是一万块!自己找再好的暑假工,也拿不到这么多。

至于律师提到的风险,千雪也没有放在心上。

风险,什么风险?

两个月没被淘汰必须求人续约,被人拿捏的风险?

搞笑。

这种选秀节目,想晋级想出道很难,想被淘汰还不简单?

我绝对第一轮就被淘汰!

想阴我是不可能的。

糖衣吃下,炮弹甩掉,要是第一轮就淘汰,还能再找个工作干两个月。

“陈晨老师吗?这合同我签了。”千雪拨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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