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速很快,风很大,但也是意外地过瘾,心中的不愉快和忧郁根本跟不上布加迪威龙的车速,被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两人抵达了目的地,那是山顶的一处清泉。
“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不觉得这里的视野比起诺顿馆的三层小楼更加开阔吗?”
路明非脱下自己的鞋子,坐在了一处陇陌上,把脚塞入清凉的泉水里,丝丝寒意从脚底板心渗透而来。
“为什么这么做?”陆麟无法理解夜深时爬上山顶泡脚到底是怎样一个心态。
“没什么,你想听故事汇吗?”路明非黯然一笑。
陆麟想了想,跑开了。
路明非抿着嘴,果然自己的故事注定不会有人想听的吗。
不过也是,想来简直比郭敬明的还要狗血,如果自己是那部书的主角,那作者也一定是个狗血的人。
陆麟折返回来,不知从哪捧来爆米花和可乐。
“哪来的!”路明非惊讶说。
“你车里的,就在后面。”
路明非也没注意,不过这好像是上个学期他和绘梨衣去看电影的时候放在里面的
路明非刚想提醒陆麟的时候,陆麟已经开始作为一个合格的听众准备倾听他的故事了。
“好吃吗?”路明非说话时不自觉地流露出笑容。
“还不错,你来点吗?”陆麟抓了一把给路明非,路明非摇摇头,“你喜欢就留着自己吃吧”
陆麟吃的挺香,看起来爆米花的密封性还不错。
“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不是我一个人来的。”路明非动情地说。
“带你那个女朋友过来的?”陆麟想到了绘梨衣,这僻静的山顶清泉,的确是个幽会的好地方。
“不,那个时候我还不认识绘梨衣,是我的师姐带我过来的。”
“哇哦!那你的师姐还有点心大的么,她喜欢你吗?”陆麟好像听到了什么劲爆的消息,也许这个消息只有路明非和他那个师姐知道。
“她不喜欢我,我那时就是一个死小孩,成天和芬格尔混在一起吃夜宵,晚上聊女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个屌丝。”路明非微微抬首,望着星空,那个时候,星空也是这么明亮。
“你现在也是,只不过是一个高级屌丝。”陆麟咬着爆米花吐槽。
“喂喂喂!有女朋友还能叫屌丝吗!”路明非对陆麟的评价不满意,嚷嚷起来。
陆麟眉毛扬了扬,笑着示意他继续。
“师姐那个时候有男朋友,男朋友就是”
“有男朋友,那你师姐玩的有点野啊!”
陆麟打断路明非的话,他很难想象一个女孩有了男朋友还带着路明非半夜爬上山顶,难道只为了洗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