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沉,就脱离了束缚。
眼睛在水下紧紧的盯着那人的动作,看他往后一摸的时候,使劲的踩水,从他的背后浮上去,趁着他要出水的时候,双手一抓他的肩膀,把那根原先绑着手的布条就勒在了他的脖子上,再借助他的力量,比他先一步出了水。
出水换气,再狠狠的把自己砸进水里,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的勒住布条。
此时那人若想翻盘,只能是打晕自己再出水,否则就是同归于尽他也休想脱身。
这点事真论起来道理很简单,先不说李修的有意为之,此刻他就算是个溺水的孩子,只要救法不得当,他一样能拖死一个成年人。
不敢松手,哪怕已经透过水面的反光看见了染红的河水,李修也不敢有丝毫的大意。直到几次短暂的换气后,他才确认自己反杀了。
因为,没人可以在水底憋气五分钟,就是有,也不是这个眼睛突出来的家伙。
李修松开手,放松身体,让自己浮上水面,仰面朝天的躺着,任由河水把自己冲到岸边。
手脚并用的爬上岸,看看静静流淌的河水,痛哭流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