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的权力都没有,可笑可叹。”
这句话要换做是别人口中说出来,林思珩指定得一酒瓶子砸过去,可是从落霞口中说出,却一点也不欠揍,反而,林思珩倒也挺喜欢落霞这种什么话都敢说的性子。
林思珩苦笑道:“大牛姐姐,我是挺喜欢,但我们终究不是一路人,只要没有因为我的事情而连累她,这就够了。”
以往林思珩在梨花寨的时候,崔柠姐弟俩就逢年过节都会给他林思珩送上一碗热腾腾的饺子,见到林思珩下河洗衣服,崔柠一般都会顺便帮林思珩的一起洗了,等等等等……儿时在乡村生活的各种感动瞬间,一直都埋藏在林思珩的心里不曾抹去,以后也不会抹去,相信会记住一辈子。
就算林思珩不在乎那些仇家硬要去追去崔柠,蒋媛媛也一定不会同意,因为蒋媛媛不止一次对林思珩开玩笑说在给他挑选媳妇,而蒋媛媛每次给林思珩挑选的媳妇,都是家世背景极为庞大的,用蒋媛媛的话来说就是门当户对,林思珩总是一笑而过。找媳妇这种事情他从来就不担心,可以任凭蒋媛媛安排,只要是蒋媛媛喜欢的姑娘,看上的姑娘,就算他林思珩不喜欢,他也会娶。
在他的眼中,父母的话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礼物,纵使蒋媛媛并不是他的生母,他也一定会力所能及地去做一个孝顺的好儿子。
林思珩看着手里这本崔柠写的新书,他发现,崔柠自从来了一趟都江堰,写作的风格都变了不少,其实严格上来说,崔柠写的书籍并不能够被划分为艳情类,因为她的文字虽说直白描写人体器官,大胆露骨,但是其中的中心思想并不是要以黄色的方式来传播淫秽思想,只有林思珩这种看书认真总是一字一句认真斟酌的人才能够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她的书籍核心思想,其实是在表达这个世界的诸多不公,她一个弱女子没有改变的能力,挣扎只会似乎碰壁,不如借着上天赐予她的一副好皮囊,做那随波逐流的苟且之事。一如那严肃的传统文学界,对文字粗鄙低俗不堪书籍一贯来视为文学垃圾,就因为你的用词不够文雅,所以你就是低俗文学作家。
总是习惯性的把文字粗俗当做艳情词汇,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列入色情文学行列归类再说。
林思珩看大牛姐姐的书有时还觉得好笑,她总是自认为自己运筹帷幄,每天打扮得自认为漂漂亮亮,每天在男作家的狗窝里吸着二手烟,熬夜卖弄风骚,她说她总有办法让一个男人永远记住她。
“唉,或许这跟她从小生活的家庭环境有关吧。”
以前她总喜欢用自认为挺幽默的荤段子的方式来写书。比如其中有一个荤段子是这样描述的:
女孩问爸爸,爸爸为什么男人和女人做*的时候,总是女人比较舒服呢?爸爸想了想回答说,你用手指挖鼻屎的时候是手指舒服,还是鼻孔舒服?那为什么女人在来大姨妈的时候都不喜欢做*呢?你喜欢在流鼻血的时候挖鼻屎?为什么男人都不喜欢戴小雨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