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了钱袋。
“小郎,糜子饭挺好的,买这些作甚?
稻米虽细好入口,可是着实靡费钱;
菜蔬的话,老奴回去种上一些,小郎喜欢吃什么,老奴就种什么;
肉我看也算了,羊肉太贵,豚肉肮脏,老奴想还是等咱们田庄修整好了,老奴养一些鸡鸭鹅,到时候您想吃肉,老奴再给您做。”
秦风岂会看不出葛翁的想法?要想从他手里抠钱,还真是有点不容易啊。
而葛翁心里此刻着急的一批,“小郎所说的这些都是需要钱的,真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啊。
要知道,他们手里只有两千钱,现在的处境他是看在眼里急在心头。
房子要修,田地要翻整,这需要人手,归根结底还是要用钱。
可钱就这么点儿,杯水车薪啊!不精打细算怎么行?”
秦风只好来最后一招:“不,我一刻也不能等,让那该死的糜子饭见鬼去吧。”
葛翁看到秦风坚决的态度,尽管他极度不情愿,嘴里不停的嘟囔着:“过日子要细水长流,要精打细算。”
貌似他想用这句古语来劝服小郎,可是秦风就是不接招,执意要他去买。
最终他还是咬了咬牙,“既然小郎要享用精致食物,那便买。
不过要少买点,精致的食物留给小郎,老奴还是吃糜子,这样能节省不少钱呢。”
对于葛翁这个抠搜的老财迷,秦风太了解他的行事作风了。
不过秦风还是安慰道:“不必为些许钱财担忧,尽管买来便是。
我已经有了生财之道,说不定这趟蓝田之行,咱们能发大财呢。”
发大财?怎么可能,这小郎莫不是得了癔症?葛翁疑惑的眼神,昭示着他对秦风的话半点都不信。
秦风故作神秘道:“你也知道我自幼习文,读过的简牍少说也有上千斤吧?”
葛翁脸上露出笑容,很是自豪的道:“那是,小郎聪慧异常,这也是老主人对您喜爱的缘由。”
“古人典籍中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我如今悟出一快速取火之法,可值千金,乃至万金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咱们以后的生活,还是循例父亲在的时候吧。”
“真……真的?小郎你可不要诓骗老奴。”葛翁看秦风说的一本正经,他激动起来。
诚然,他信了。
读书人的话,肯定是对的,再说了,小郎是他看着长大的,脾气秉性他太了解了,应该不会妄言的。
要知道,文字书籍,古来就掌握在上等人的手中。
大多数的平民百姓是斗大的字识不了一升,扁担倒了不知道是个一。
文人说的,在大字不识的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