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今天也是这种情况。
只是当他碰触到这块骨头时,他知道他错了,而且错的很离谱。
那潮烘烘的手感,可做不得假,他甚至从骨头上,用自己的指甲在上面刮下了一块,混着血浆的碎肉。
种种现象表明,这就是一块新鲜骨头。
只是这太不可思议了,这块鲜骨保存时间未免也太长了一些。
其实孙宁没发现的是,更不可思议的是,早在他刚刚摸上这块神秘骨头时,他手中的鲜血不小心蹭到了这块神秘骨头上。
骨头上沾染的鲜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神秘骨头全盘吸收,就仿佛这块骨头上,从来没有沾染过任何血液。
同时这块骨头也越发鲜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