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事与愿违

作者:没用的铅笔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和他说“老鼠”的事情,他并不知道苇名真一没有下杀手单纯是因为还想赌一赌水野隆依旧活着而已。宝藏院将也并非剑技的大师,他看不穿苇名真一的剑技,自然也没办法看到两人激烈交锋的心中之景。

在大叔眼中,修罗和吸血鬼打得有来有回,虽然很好看,但也代表了战况十分焦灼。

而他有打破局面的能力!

于是他就做了。

他就那样举起枪,像美国淘金热时代准备决斗的牛仔,身体无比放松,甚至还有闲心嘬一口烟。

左轮手枪的射程一般在50m,少数加装了加长枪管能达到200m,这已经是这种老式手枪的极限了。就连疯子都做不出这种千米之外拿左轮射杀敌人的事,更何况现在外面雨夹风,这种情况下的子弹射出去后会飞到哪里去,就连上帝都不知道。

但宝藏院大叔就是做了。

愿力在枪口绘出密密麻麻又排列得无比整齐的金色文字,仿佛在枪口安了一个转经筒,伴随着他的念诵声旋转着往远处延申,形成七重七象的庞大咒文。咒文节节旋转,神圣而庄严的气息让大叔看起来倒像一个以慈悲为怀的和尚。

大叔也不知道为啥自己一个和尚会和完全不相干的猎魔人搅在一起,并且传承下猎魔人的技艺。

只能说一个人的命运不仅要考虑到自身的努力,也要考虑到历史的进程。

当宝藏院将也做出开枪的决定的时候,一种很玄奥的感觉出现在他心里——他注定要在这里射出这一枪,并且他知道子弹一定会扭转战局,贯穿敌人的太阳穴,杀死那只和苇名真一打得“不相上下”的吸血鬼。

这些都是命中注定的事情。

“还没到把所有事情都交给年轻人的时候呢!”

吸血鬼杀手的圣力被激活,源源不断地灌入已经填充好的银弹之中,在银弹表面刻出繁杂的花纹。

很多人陷入了一个误区,那就是吸血鬼怕银器。

实际并非如此。

银是相当优秀的魔力载体,在对魔力的承载和储存上仅次于黄金。而在对神圣之力的承载上甚至表现出比黄金更为优异的性能。吸血鬼并非会被银所伤到,而是被银所携带“神圣”属性的魔力所伤到。

普通的银器吸血鬼是并不怕的。就好像他们不怕水,怕圣水一个道理。

“这就是,我的全身全霊!”

大叔咆哮道,眼角渗出鲜血。

手指扣动扳机,撞锤激发火药,将银色勾满奇异花纹的子弹打出比声音更快的速度。强烈的音爆在枪口炸开,发出震雷般的声响。银色的流星带着绚烂的尾曳划过夜空,留下金光点点。

画面仿佛定格了一般,不管是苇名真一还是德古拉都因为精神全部用在对抗上而没能反应过来这一发子弹。

水野隆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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