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喜欢

作者:夏晓非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就拿事实出来说话,在这攻击人干啥啊!”

一个三十几岁的大姐也道:“是啊,钟煜的词写得好,是铁打的事实,而且我还看了他写得诗,那诗写得,也是一顶一的好啊!”

“没错没错,我一直很喜欢现代诗,从高中那会就有抄记诗歌的习惯,钟煜上报的那两首,我全都拍下来了,等回家就抄到笔记本上,留藏起来!”

“我也超喜欢他写得诗,而且他好帅!”

两个姑娘叽叽喳喳地说,对于后一个话题讨论的十分热烈。

两个男生见了,脸色一会红一会白,跟开了染坊似的,低着头不说话。

一个刚结束工作,对下午的事情不大了解的男人问:“钟煜还会写诗?”

“对啊,他写诗可棒了,还救了人呢!”

“那女孩运气也好,碰上了钟煜,不然可危险了!”

“所以钟煜真是心地善良,人还帅!”

“我还知道赵成老师的一首新歌,是读了钟煜的诗,才有灵感的呢!”

“对啊,赵成老师多有才华啊!他都喜欢钟煜的诗,对钟煜十分佩服,孙哥你说,钟煜的诗能不好吗?”

姓孙的男人听得目瞪口呆,也就在工作室里钻了一下午的工夫,怎么出来钟煜就成了心善人帅的代表了?

他在我们公司女同事的心目里,不一直是长得帅的铁渣男吗?

喝酒泡夜店,开房玩女人,破产负二代,祸害陈鹿溪,哪一件事,不是以前她们嘴里声讨钟煜的累累罪证?

怎么现在,变天了?

那大叔道:“别想了,如果你也能一首词卖十万块的话,你也能又帅又能打,是个心地善良的好男人。”

孙哥一听,仰面望天,默默无语。

那个三十几岁的大姐道:“你两也别想了,钟煜结婚了。”

两姑娘不由齐齐叹气,唉,好气哦!

餐厅的一处角落。

钟煜同陈鹿溪一起吃饭,旁人的闲言碎语,隐隐约约能传入两人的耳中。

陈鹿溪十分淡定。

钟煜悄悄打开系统面板,嗯,加三、加五、加三的,非常棒!

陈鹿溪给钟煜夹了一筷子茄子,带着些碎肉,又给他用小碗盛了一些土豆排骨汤,放到钟煜手边。

她发现钟煜不大爱喝汤。

钟煜看着面容恬静,近在眼前的陈鹿溪,有种不真实感,又似乎很自然,仿佛两人生来便该如此,亦或是早已寻常。

钟煜皱起眉头,思索许久,记忆里并没有两人对坐吃饭的场景。

他还看着陈鹿溪。

夹菜、咀嚼,拨一口饭,继续咀嚼,然后拿汤匙喝汤,抿抿嘴,用舌头把唇边的油渍舔掉,一切动作,在钟煜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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