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2章:密西西比

作者:牛笔老道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助舰队,将部队运输到得克萨斯去。

对黄廷来说,将全军挪到对岸是很麻烦的事情。

可用揭暄的舰队的话,也就是举手之劳,这便是海军与陆军的本质差别了。

等黄廷所部抵达目的地,已经是春节之后的事情了。

远征军第二十三军已经占据了塞维利亚(新奥尔良),第二十四军则驻防马拉加(加尔维斯顿)。

这两个军都已经划归黄廷指挥了,因为某尊师已经想到了郑成功所部兵力不足的事情,倭军就是用来为其补充的兵源。

倭军善于干脏活累活,刚好可以给郑成功解燃眉之急。

否则凭借三五万郑军,根本无力控制荷属北美与英属北美的广袤地区。

此时曾英指挥的第十五、十七、十九这三个军已经攻入了得克萨斯腹地,目前已经在萨拉戈萨(达拉斯)以北地区作战了。

一想到能又与五师弟并肩作战,黄廷便开心不已,等舰队一到,便命令全军登船。

绕过位于得克萨斯东南部的沼泽地,在马拉加湾(加尔维斯顿)以东重新登陆。

从这里北上,配合曾英的部队,对该地区的西班牙与英国部队进行地毯式扫荡。

黄廷的首要目标还是詹姆斯二世,这家伙在意识到自己南下之后,应该还活动在孟菲斯对岸一带,因为这里便于再杀过去。

唯一让黄廷感到厌倦的是,好不容易走完的路,又得重新走一遍……

好在自己手里又有了六万人,飞机、坦克、导弹、重炮,重武器一样不少。

从墨西哥湾到孟菲斯,舰队逆流而上大概需要五天时间。

在确定可以得到舰队的补给与炮火支援后,黄廷这才带兵北上。

等自己消灭了詹姆斯二世的部队,届时曾英应该已经抵达得克萨斯北部了。

两部便可以齐头并进,向北进攻,从而一举收复内陆的失地了。

计划是好的,但鬼知道詹姆斯二世那孙子跑到哪去了。

黄廷带着手下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才走回来,对这片地区的变化情况完全不了解。

好在当地有反西亲明的印第安酋长介绍了相关情况,酋长会说西班牙语,那就容易沟通了。

通过了解,黄廷得知詹姆斯二世的部队已经在这一带活动,甚至会去得克萨斯以北的地方,尤其是以洗劫印第安部落为主。

这也是酋长向其提供情报的根本原因,从其所作所为来判断,这些玩意完全就是一群土匪。

话说回来,对方真要是这样的话,己部反倒容易下手了。

用附近的印第安部落做诱饵,便可以干几锤子的买卖了!

黄廷所部没有分散出击,全员集中在一起,隐蔽在一处谷地的话,英军游骑兵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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