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因为飞蝗的身体始终没有倒下。
“这次的目标真是意外的厉害,该说不愧是杀掉利爪的人么?”
血爵在一旁饶有兴致地观望,即便眼见飞蝗被拦头而斩,他也没有任何想要插手的意思。
先不说飞蝗会不会就此了帐,就算他就此了帐,那和他血爵又有什么关系?
不过,毕竟是织布者的命令,他表面上还是得做出积极的样子。
于是,他大声说道:“蝗虫白痴你到底行不行!”
只见飞蝗背对路恩的身体之上,一颗头颅转过180度,大声吼道:“给老子滚一边去!”
看来就连他的发声器官都是完好的。
血爵摊摊手,无所谓地笑了笑,有飞蝗这句话,他接下来怎么划水都可以。
不过,他脚边四具尸体的血液,却开始在地面上蔓延开来。
*
路恩目光沉凝,从表现上看,飞蝗已经近似某种不死之身。
然而,同样身为秘尸帮的头目,就算利爪只是徒有虚名,难道就真与别人差这么多?
路恩瞥了一旁似乎在看戏的血爵一眼,不对,如果死在他手上的利爪真的是酒囊饭袋,秘尸帮又何必特意遣两人来取他性命。
这样做的道理,无非就是担心派一个人容易被他反杀。
也就是说,飞蝗的不死之身必然有某种弱点,要么是持续时间不长,要么是存在某个部分击之必死。
说起来,这家伙不死的原理到底是什么,是虫群化么?
路恩决定再试探一二。
目前来看,他的机动性其实在飞蝗之上,如果旁边那个看戏的火龙果头没有特别克制他的能力,他完全可以把这场战斗当成遛狗。
想到这里,一个疑点突然浮出水面。
蝗虫群的速度,似乎比起飞蝗本体要快得多。
既然如此,飞蝗为什么不全部化为蝗虫群来追赶他呢?
如果这样做,咽喉也不会被他斩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