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了都,要是一百名都这么厉害,那第一名岂不是一拳打爆地球啊。”
哗。
说完,宋凌凯便站起来了,没打算再废话。
保罗鲁伊斯却是脸色骤然苍白。
“大……大人,别杀我,别杀我啊……我上有老,下有小,我还有个可爱的芭比娃娃一样的闺女啊。”
忽然,保罗鲁伊斯这家伙,极没有骨气的,跪在地上,抱着宋凌凯的腿大哭起来。
保罗鲁伊斯说的话,全都是真话。
他家里,的确是有老人老婆,还有孩子。
这是一个非常温暖的家,他很珍惜。
人就是这么奇怪,当你死过一次后,你才会觉得,原来,这世界上最温暖的,就是家庭,就是人类之间的敢情。
所以这么多年来,他保罗鲁伊斯之所以这么拼命赚钱,也只是为了给家里弄更多钱。
当然,弄钱是他一开始的打算,后来,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一种实力的象征。
四十年前,保罗鲁伊斯还只是巴黎一家学校的大学生,他出身贫民窟,生活条件很差,从小就失去父母,自己一个人寄居在福利院。
因为打小吃过苦,遭别人白眼是常有的事,他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像他这种穷苦人家出生的孩子,唯有读书上进,才是最好的出路。
所以他在学习方面非常刻苦,努力,好在他并不笨,相反很聪明,耶稣给了他一个好脑子,所以他成绩每次都名列前茅。
西方的福利制度,一般都比较好,他靠着奖学金,一步一步上到了大学。
一次暑假期间,他一个人骑着单车,出去旅行,他要去的地方是一个西欧的一个峡谷,就是这一次峡谷之行,改变了他的人生。
在峡谷里面,他发现了一个密洞,好奇之下,就进去了,可是没想到密洞非常深,越朝下越阴暗,所以他当时就害怕了,打算离开。
没曾想,正在他打算离开时,忽然从洞内跑出来一道黑影,黑影略过,猩风无数,他看到了一个人面獠牙的东西。
后来他才知道,这是血族,寄居在黑暗之下生存的生物。
血族没有杀他,只是将血滴子传入了他体内,没多久那个血族就死了。
血族之所以没杀他,是想要他帮他繁衍后代,这个血族想要他自己的血液传承下去。
例如华夏这边快要死掉的老人,不想手艺丢失,就找了个传入一样。
不过,得到了血族血滴子,也就意味着,他成了个死人。
一辈子都得靠鲜血生存。
后来随着实力提升,他能够在太阳下生活,便开始了正常人的行为。
因为常年在黑暗下生存,所以他对于人类的那种温情生活,极度向往,所以他娶妻生子,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