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一样的话,带回去做个领队肯定不错吧?
不说别的,至少听话呀!
而且她们肯定都凶巴巴,浑身杀气什么的。
那些塔塔克的臭丫头交给她们管理,肯定会老实多了。
再说句怕老婆们听到的。
作为一个有身份的男人,身旁有个一本正经的漂亮女人,随时准备替你拼命。
那感觉……
咳嗯!
我当然不会想入非非什么的啦!
但我那个国家最根本的买卖就是狩猎场嘛!
要是客人们对护卫队长想入非非什么的,我岂不是更有赚头了吗?
维斯特老混账不就这么干的吗?
连我这么正经的人都上道了呢!
当然喽!
谁想欺负她们肯定不行啦!
实在想要一亲芳泽什么的,都给我明媒正娶呀!
我可是西大陆第一高手,这点还是可以保证的啦!
“大人滴老婆!是【粉樱】吧!”
哦哦!被别人抢先了吗?
小丫头的爹妈,脑袋不够灵光啊!
毕竟就算你们不知道樱子是【粉樱】。
可刚刚也有人提起樱子的事情了。
而且人家已经说的挺明白了,【粉樱】消失好久了。
就这你还想不到樱子是被我娶走了吗?
唉!
好事多磨吗?
本想提拔你一下的呀!
这就没办法啦!
“好啦好啦!
闲话扯完,说点正经事吧!
我之前也说过,想要请你们去我发现的海边小村拓荒捕鱼。
这事儿绝对是千真万确的。
不过我老婆呀,也就是当代的【粉樱】,正在寻找她母亲的下落。
这事刚刚那个谁也提到了,我就不多解释了。
所以我呢,暂时只能分拨给你们一批食物,保证我带你们走之前,你们都能填饱肚皮。
对了,我送你们的食物呢,跟你们最后能不能投靠我没关系的。
只要是住在这山里的,不嫌弃我是外国人,都可以分到食物。
然后我什么时候找到岳母,什么时候就来接你们一起走。
到时候想跟我走的就走,不想跟我走的,咱也不强求。”
饥民想当然不知道我和大神母的约定。
面对我这种“不求回报”的超级大善人,想当然的感激涕零,五体投地啦!
可我不觉得受之有愧哦!
因为我本就是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