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了家。
英雄救美的狗血桥段,再加上易轩本就长得不差,让慕妍对他越来越关注,现今已发展到所有人都知道,两人在谈恋爱。
而易轩作为农村考入大学的凤凰男,很长一段时间,成为学校里男生羡慕和恶毒攻陷的对象。
也就是那一次,让易轩认识了校外的混混,从此打架逃课、抽烟喝酒就成了他这一年多的日常。
此刻的易轩心乱如麻,面前的一切是如此的不真实,他哪有闲心管慕妍在说什么,往前踏一步道:
“麻烦让让!”
麻木的吐出几字,在女孩一脸失望的表情下,他擦身而过。
“易轩,明天学校来外宾,过后学校就会宣布对你的处理,到那时候一切都晚了。”
身后的女孩似乎蹲了下来,压抑的哭泣声虽小,但还是清晰的传至他耳中,莫名的心中一阵揪痛。
脚下加快了几分,逃也似的下了楼,一路飞奔跑到了校外。
若是其他年代,或许易轩更容易接受一些,92年也好啊!
他有丰富的知识储备,他有预知的金手指,有这一切他想成功并不难。
但他不甘心!
不甘心于自己辛苦打拼的成果没了,不甘心于再一次的白手起家。
自己要回去,这是他此刻心中的唯一执念。
漫无目的,脑中想着事,脚下不停,就这样他在校外转了好几个小时。
身体本就虚弱再加上一天未进粒米,让他回程的路变得坚难。
他要回宿舍里,他要在自己重生的地方尝试着回去。
一步一步硬挨到了宿舍的楼梯,让他没想到的是,慕妍还没有走,似乎连站的位置都与上午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慕妍的身边多了一个男人。
易轩知道,男人叫古明,类似于费翔的发型,上身穿着中山装,下身西裤,打扮的人模狗样,但这家伙净不干人事,算是较阴险的那类人。
古明与慕妍两家算是世交,慕妍曾说过,她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就是来自这家伙。
此刻他左手拿着一个饭盒,右手指点着正喋喋不休的说着。
易轩没想偷听,只是脚下的步鞋,再加上略带轻浮的步伐,两人根本就没有发现他的靠近。
“易轩就是个小混混,妍妍你听我讲,他这种人再过两年肯定挨枪子。
国家培养他多不容易,他呢!根本就是浪费国家的资源,我要是校长,一年前就开了他。”
声音中透着一股倨傲,甚至还带着一丝官僚。
“古明,我们没熟到这种程度,你也不是我亲人,所以麻烦以后叫我慕妍。”
易轩的位置看不到慕妍的小脸,只是听声音透着股冰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