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金首饰还是金黄的,银首饰就有些灰暗了。
坐到石头上,龙建华心中狂喜,“现在的黄金价格不高,只有十来块钱一克;但架不住我多啊,两千一百克,两万一千块钱啊。”
随后嘟噜道,“不过,我并不缺钱。金条先收藏,金银首饰送给奶奶、母亲和妹妹。”
摘两片桐树叶把这些东西包起来放进背篓后,他心中不解。
荒郊野岭的,怎么会有这些东西在?既然拿到这里,既不找个地方藏起来,又不带走,费那么大劲干什么?
很快,他不想这些了,提起锄头开始挖草药。
这次,他不再一样样地挖,而是找准一个方向推进,见到什么挖什么。这里药材的密度不大,但单株重量喜人,块头大,挖一蔸就是一蔸。
第一蔸麻,其块茎堪比队里在原始次生林里那块最大的,这又使得他感觉到了满满的成就福
在挖出一株沙参时,他欢喜地叫了一声。这沙参太大了,足有一斤多,不知道是多少年的老参了……
慢慢地,他开始兴奋起来。
很快,背篓就沉甸甸的,超过八十斤。有三十来斤金银,药材自然不多了。
坚持挖完一趟后,龙建华背起背篓就要返回,不远处灌木下草丛中露出的一点灰白色引起了他的注意。
难道又有什么意外之财?
放下背篓,拿着锄头走过去勾出来,原来是骨头,人类的骨头。
这下他有些明白了,那些金银首饰是这个“人”弄来的,然后他死在了这里。
龙建华取下柴刀,开始劈砍灌木和草丛,“既然你留给我这么多金银首饰,那我就让你入土为安吧。”
他不怕有鬼。严格来讲,他也算是一个不正常的人。魂魄从二十一世纪回到二十世纪,正常吗?
即使有鬼,他自信自己也能干得过。
现在武力值强大,一尺澳树都可以拍得摇摇晃晃,鬼能敌得过?自己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这具骨架应该有几十年了,见识比自己要少很多;所以无论武力还是智力,他都会超越其太多。
自然是没有鬼的,但他见到鬼子了。
在砍灌木的时候,他看到了一把军刀,全刀长一米,刀鞘长七十二厘米,刀柄长二十六厘米。虽然已经锈得拉不出,但他可以辨认出这是一把鬼子军刀,属于尉级,因为其手柄是光秃秃的。
“妈蛋,这个鬼子是想卷起金银细软逃跑的,结果死在了这里。”
他这才联想起队里人讲过的故事:
四五年时,鬼子一路打来,到现在区政府所在时,一个连只剩六十多人;在决定向北还是向西的时候,听到西边有一个“大官县”,便直接向北走。
鬼子不知道,这个“大官县”只是一个村子,真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