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另一伙人类突然从北方出现,与占据铁矿的人类发生冲突。没过多久,新来的人类就一路打到庄园据点,彻底占据了那里。
蛮齿问对方,那伙新来的人类大约有多少人。
“你是说打败卡冯的时候?不清楚……可能有百来人吧?”本地兽人回答道,“最厉害的不是这个,当初卡冯手下有两员大将,都达到了高级层次,本以为可以轻松碾压那伙新来的,结果你猜怎么着?两人都被打得屁滚尿流!一个重伤被抬回来等死,另一个干脆直接被俘了!……”
百来人的部队,以少胜多,有能力击败高级层次的军官……蛮齿在心里默默记了下来。
“……现在整个暮钟镇都在他们的庇护之下,他们偶尔会找我们交易一些物品。你要是对他们感兴趣,何不去酒馆问问?”
蛮齿依言来到暮钟镇的小酒馆。
再小的小镇,通常也会有这么一个小酒馆。本地人每天劳作累了,便会来这种地方喝一小杯,和老伙计们聊聊天,吹吹牛。
在这里,蛮齿毫不费力就探听到了更多情报。
这些人类似乎是叫什么“联军”,有一男一女两位长官;
他们击败卡冯时,全军还不到一百人;
“巨剑”迪农在此地十年未逢敌手,才去对方基地走了一遭,就满身是血的被人抬了回来;
那些人类的法术异常奇妙,据说和“怪舌”阿兹比安单挑也不落下风;
不是单挑,阿兹比安带着近十个言术师,被对方一位法师就全挡了下来,当场被俘;
对面的骑士也远比迪农厉害,据说一个人把守关口,就挡住了卡冯的百人突击;
最厉害的还是他们手里的铜棍,只需要轻轻一指,既没有箭矢,也没有魔力,却能让人当场落马身亡;
据说那些人类个个都身配铜棍,手舞烈焰,身高两丈,青面獠牙……
“扯啥呢!那些人类现在就在卡冯庄园住着,哪儿有你说的那么吓人!”
酒馆里的暮钟镇居民们越说越热闹,后来干脆抛开了蛮齿,自己热烈聊了起来。
“那是平常的姿态,一打起仗来可就大不一样了!你没见卡冯庄园一车一车地往外拖铁矿吗?以前卡冯在时,哪儿能挖得那么快!”
“他们人数不是比卡冯少得多吗?怎么能挖得比卡冯大人还快?”
“这你就不知道了,那些人类啊,个个都力大无穷,一到夜晚,就变身为身披黑毛的巨怪,足足有三层楼那么高!一巴掌就能打塌一栋房子!”
“什么巨怪,那是人家手下的巨人!就是个子大点,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全是巨人的功劳。那俩巨人我以前打过交道,就是俩怂货。但铁矿变多可是实打实的。还有那些巨响……”
“对!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