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讲机里传来几声呻吟。
格斯说:“抱歉,他瘾头上来了,我们没有粉给他。”
鹰钩鼻没有说话,转身做了个请。
随后,带着格斯走进了庄园。
绕过大厅,来到一个大房间里。
大房间里有一张大桌,一个穿着灰色西装,白色衬衫的中年男子正坐在大桌旁切牛排。
看到鹰钩鼻带着格斯过来,他很随意的伸了伸手,示意格斯随便坐。
“嗯,有人喜欢菲力牛排,那是牛脊上最嫩的肉,几乎没有肥膘,肉质嫩,是最好的牛排了。但是几乎是同样位置,只不过是隔了一条肋骨,一边是菲力,另一边就是t骨牛排了。虽然只隔了一条肋骨,但菲力肉嫩,t骨却质较粗糙,用的人很少。
你看,就差那么一点点,他们的待遇就完全不同了。”
他用叉子叉起一块切下的牛肉,放入嘴里细细的咀嚼,良久,满足的晃了晃头。
“你看,我的那个弟弟,老是给我惹祸。有时候我都恨不得想要杀了他,但他终究是我的弟弟,我只能护着他。就是这么可笑,我们两个,现在是一个天,一个地。你们替我把他救了出来,也让他吃点苦头,我其实挺开心的。
现在,看你们怎么选择了。”
男人对鹰钩鼻挥了挥手,少顷,老鹰和肥皂被押了上来。
两人的脸都已经肿胀的不像话了,身上也是鲜血淋漓,但看起来似乎行动并未受到影响。
“你们现在就放了我弟弟,我仍旧视你们做朋友,毕竟我是个生意人,生意场上,没有恩怨。但如果你们一定要扯上恩怨的话,我不介意的,因为你们也帮我找好了借口,我可以把你们的尸体带回家,给我的家人们再剁一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