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县尉王大同

作者:咕行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埋之地,翻开来后,让王大同他们验一验。

毕竟。

这事不是他李冲元一人说了算。

至少。

在拿人之前,得要有确凿的证据不是。

当下的唐国。

可没有仵作之名。

仵作之名,那乃是宋之时才正式确认的。

而且。

仵作这个行业。

原本在秦汉时期,有一令史官员为首,带着隶臣进行尸检工作。

到隋唐时期,虽说有些许变化,但也只是名字变化了一些罢了。

当下,有的乃是朝廷所派太医署太医博士(医者),到各州县任职太医博士一职。

其下,有着一些隶臣,也就是一些奴仆、奴隶或者役夫等人。

隶臣负责搬运尸体,或者剥衣等工作。

至于查验尸体的,那必然属于那位太医博士的工作了。

王大同瞧着坑中大量死去多时,且发臭的鸭鹅后,向着李冲元点了点头,“你们赶紧查验一下,看看这些鸭鹅到底中了什么毒。”

片刻后。

那太医博士就已是查验结束,连坑都填埋回去了,“禀李县令,王县尉,这些鸭鹅,中的乃是鹤顶红之毒。据朝廷规制,鹤顶红乃是管制之物,普通百姓不可能买到如此多的鹤顶红的。所以,此事,下臣认为可以排除乃是普通的百姓农人所为。”

专业的就是专业的。

在片刻之间,那太医博士就已是知道了鸭鹅所中之毒。

甚至。

还把普通的百姓农人下毒之嫌都给排除在外去了。

“没错,如此大量的鹤顶红,普通的百姓农人,自然是买不到。而能买到的,必然是有其身份的人。而且,本官这两日里,也查到了有人在县城药铺里问过鹤顶红之人。”李冲元适时的说道。

昨日。

他请王大同这个县尉过来,说白了就是报案。

至于细节之事,他是一点都没有说。

而此时放出这些话来,也是他李冲元得了李渊的提醒之后,这才说的。

毕竟。

鄠县县衙不是他李冲元一人的,也不可能让他行一言堂的。

为了杜绝一些麻烦,他李冲元也只能如此了。

再者。

想要去长安抓人。

那必然是要出具公文的。

而且。

这公文之上,除了得有他这个县令的官印,还得有县尉的官印,更是需要县尉带着衙差役夫行动的。

如果李冲元大张旗鼓的带着人去长安抓人。

要是被一些有心人知道了,这事估计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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