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眼角到眼尾,线条无比清新流畅,好像工笔白描的墨线,柔韧婉转。
黑白分明的眼仁,一清二楚毫无杂色。
眼睛全无水光潋滟的感觉,倒是乌黑乌黑的不同寻常,简直要把人吸进去。
睫毛很长,却并不弯卷,直直的,垂下眼睛时就像落下了漂亮的黑凤翎。
果然是绝世帅哥曾书友。
陈风脑海中嫉妒地浮出“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的诗句。
单单眼眉就惊艳无比,整张脸外露,岂不是帅到惊天动地,难怪能将人帅死。
陈风在打量曾书友。
曾书友也在打量他。
毫无疑问,院中男女老少,眼前这看上去算是有点帅气的成年人,自是陈风无疑。
能被曾书友在心中评定一个“有点帅”,实则已经是很高的评价。
“表哥,你是来接我回去的?”小胖墩见曾书友和陈风“含情脉脉,四目相对”,站在两人中间,朝曾书友挥了挥手,“用不着,正好,我来给你介绍介绍。”
“你先等等。”陈风搭着曾恒的肩,轻拍两下,将他拉到身后。
陈风自然不傻,如此阵势,肯定不是攀关系的时候。
他含笑朝曾书友点头,算是看在曾恒的面子上,先示了个好,才开口问道:“不知少卿大人劳师动众光临寒舍是何用意。”
“少废话,你的事发了,跟我们走一趟。”捕头的话不仅让陈风眉头一皱,也让曾书友下意识凝起了眉。
他凝眉的原因不单单是因为对陈风有莫名的好感,继而不满捕头的态度。
还有。
他注意到在场众人的神情,也太淡然了吧。
若是放在寻常人家,听到大理寺上门拿人,鸡飞狗跳是基操,鬼哭狼嚎也很寻常,奋起反抗也常见。
呐,蹲树上那个嘴角翘起诡异嘲弄的小男孩,从枣树上轻飘飘落地,竟不带起一丝尘埃和声响。
那个歪着脑袋,看似人畜无害,眼神渐渐升起戏谑神情的银发美少女,曾书友竟从中读到“白痴”的鄙夷意思。
她怀中那个白白胖胖的宠物,噢,好可爱,那看到美食想要进食的表情,伸出小舌头流口水是什么意思?
还有那个肤色带着浅绿的男孩,不是我的错觉吧,肤色怎么越来越浓郁。
穿碎花裙的小丫头,真有意思,表情严肃地拔出木剑,摆出了沉稳的劈斩姿势。
碎花裙小丫头身旁的那个小伙,你往柴房躲?没必要吧,呐呐,不要捡柴刀,会引起误会。
曾书友察觉到不对,感觉怪得很。
这小院的人,好像,把大理寺的人,当成了冲进狼群的绵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