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了,对待什么事情都是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懒政。经常摸鱼划水,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若不是韩春风来找他,他根本不会去解决水的事情。
可能等人找上门来的时候,把这事推给别人去做。
或许就给一份文件,让他花费功夫下乡恐怕不太可能。
很快的到了镇上,先把主任送到家。
主任:“韩总,现在完全入夜了,不安全,要不您先在我家住上一晚。”
韩春风:“不必了,我开车回市里,几个小时能到。”
在心里思量着,去京城的话最少也得三个小时。
时间上有点久。
但是他又不想在主人家睡。
“家伟,回京城太晚了,咱们在镇上找一家宾馆先住下来。”
这个镇比较繁荣,大晚上的,竟然还有好多家都开着电灯。
到底是在京城附近,富裕的还是比较多的。
这个镇上的生活和兰香他们村子的完全是天壤之别。
村里还没通电,都是点的煤油灯。
开着车子停在了路边,然后和陈家伟去了当地较好的一家旅店。
“服务员,开两间房。”
“好嘞,一晚上一块钱。”
一块钱,还好,差不多一斤猪肉。
正常的工薪家庭有个急事可能也会入住,但是那些个村里的人没有多少收入来源的是短短不可能花上这一块钱的。
就好比兰香来说,一块钱差不多就是她在学校一周的生活费。
她吃的都是学校的丙菜,五分钱一顿的那种,吃的整个人面黄肌瘦的。
不过还好是个闺女,吃的也少。
要是个大老爷们天天吃丙菜,那个身体就吃不消了。
饭量,男的先天就要比女的大。
到了房间,比较简陋,一张床一张桌子,没有太多多余的东西。
居住条件比村里的窑洞好上很多,但是和韩春风在京城的四合院来说可就差了许多。
将就着先睡上一晚。
一个女子端了盆热水进了韩春风的房间。
“客人,这热水您可以来烫下脚。”
韩春风接受了,在外一天,休息之前泡泡脚确实是种享受。
把鞋一脱,脚放在盆里。
这年代他也没啥讲究的,也不怕这个盆被多少人用过,会不会得脚气。
韩春风没那么娇气,并且他如今变异的身体条件,这么些年了,可还没得过什么病。
脚气这玩意应该是传染不到他这儿来的。
泡进去,水很烫,舒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