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寻常百姓顶多只能在酒肆门口闻闻味。
这并不是开玩笑,而是真实的事情。
李义府爱去宣平酒肆最大的理由,便是因为这里蹭蹭味儿的人极多。
每次在众人羡慕的眼光中走进酒肆,来上那么一壶三宣酒,那滋味简直食入骨髓。
琥珀色的酒光里,倒影的是自己成功的人生。
跨进酒肆,李义府出声唤到:“许老大,一壶三宣。”
“好嘞,李御史还请稍作歇息,酒马上就来。”许老大朗声回到。
在窗边随意挑选了个位置坐下,李义府用心感受着窗外目光中的灼热与羡慕。
待小二将酒壶送上后,他又迫不及待的将酒缓慢的倒入碗中。
呼...
窗外的目光更加明显,射在脸上竟有些炽热。
这一刻,李义府感觉人生已经到了高潮。
只是没等他多享受片刻,突然发现窗外嘈杂了起来,聚集在脸上的目光也消失不见。
谁tm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这长安城闹事?
李义府腾的一声站了起来,探头向窗外看去。
一辆驴车,四名壮汉。
车上放着满满当当的酒坛。
这时,其中一名壮汉说话了。
“小三哥,就是这吗?”
“对,就这,按计划行事。”被唤作小三哥的人开口回应。
按计划行事?
屋内李义府心中一紧,暗道自己莫不是碰上一起有计划有预谋的犯罪。
没等他缩在桌子低下,又看见先前说话的那名壮汉伸手提起酒坛,然后......砰的一声砸在地上。
人群一惊,轰然炸开。
“你们做什么?”
“不知道长安城内不允许乱扔杂物吗?”
“什么人这是,真没教养。”
“要某看,咱直接报...报...报...什么味儿?”
“嘶嘶,好香,这是酒味儿啊。”
“酒?什么酒这么香,哎呀某受不了了。”
随着人群涌动,带起阵阵微风,酒味儿顿时更加浓郁。
酒坛碎成几半,其中两块凹陷的碎片还乘着一些酒液,晶莹剔透,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屋外蹭味儿的酒客眼睛红了,屋内寻着酒味出来的酒客,眼睛也红了。
喝酒一辈子,什么时候见过这等品质的酒液?
绿酒最差,黄酒次之,琥珀色的酒便是最好。
如今竟然看见了琉璃色的酒,这......
“某受不了了,某要舔舔。”有红眼酒客咽着唾沫嘶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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