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幻审

作者:仫涴湫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被鹤老的机智幽默打动了,一瞬间我真觉得这个老头可能有神通。

“有什么你还想知道的吗?”鹤老问到。

我抬起头仔细的想了想,突然想到警校里日本老师说的幻审,就是在审讯犯人时,让犯人产生幻觉,放弃抵抗和隐瞒,从而下意识的顺从,说出隐藏的秘密和真话。

于是我试探着问到:“鹤老,以前在学校里,我们日本籍的老师说过一种审讯犯人的方法,幻审,不知道你知不知道?”

“当然知道啦!这个幻审,主要有两个方式,一个是利用药物,让犯人产生幻觉从而招供。另外一个最重要的方式,就是催眠。”鹤老说到。

“药物的我大概知道,西洋国都有不同的药物。催眠我倒是没听过,还请师傅赐教!”我虚心的说到。

“我们在旧式城市里,时常能见到所谓扶乩,开光,联亡,请麻姑等道术,其实就是催眠方法的一种形式。虽然这给催眠术免不了要带上迷信的色彩,可是它的内容与原理,是和近代所谓催眠术是完全一致的。”鹤老接着说到。

“催眠术,是依藉各种手续及精神表示,以引人陷入睡眠状态的方法。它并不是用迷信式的咒语与仪式,而是完全根据科学的原理而成立。”

“首创催眠术的人,是一个奥国精神病学医生,开始应用科学的方法及仪器,将病人导入睡眠状态,引起他的潜在意识以治疗其病源。因为这样,在当时就将方法名为催眠术。”

“但其实,催眠术的名称,是偏于外表而狭义的。为构成同一的现象,有时可不经过睡眠状态,而在绝对清醒时也可以得到成功的。”

“催眠术的真正原理,是一种意识活动的电磁感应作用,必须施者与被施者之间,精神同时集中,发生精神上的联系,直至成立共鸣的现象,才有可能起作用。”

“但是,催眠术不是任何人随便一试就可以成功的,在实施催眠术以前,必须有精神的修养,使精神放射的力量加强,然后才能够使被施者感受到精神动力的影响。”

“这种精神力不仅要强大,而且还要集中,使这力量完全用在被施者一方面,然后才有引起共鸣现象的可能。”

“例如,一个手电灯的小灯泡,光亮大小,是有限度的,为要使某一个指定的地方显得明亮,需用反光镜将光亮集中于某一个角度的理的相同。”

“在精神集中之前,自然需要停止一切杂念,导入无念无想的状态,和老僧入定时的情形相近。这样,一到精神活动于某一事件时,就能够收到异于寻常的效果。”

“在催眠的期间内,依普通催眠的情形说,是需要有适宜的环境,避去嘈杂的声音,强烈的光线,不愉快的感觉与过冷过热的温度等。”

“就是说,要避免一切的有害的刺激,而使被施者的精神能够集中。但是对于富有经验的催眠家,则可以减少许多手续与时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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