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秦安雅是张牙舞爪恶狠狠的向林森扑上来的,所以林森很识趣儿的转身就逃。
以秦安雅的脾气秉性,就算明知道追不上林森她肯定也是要追的!但今天没有。
还是因为她真的太累了:在水里一连拍了整整一下午的激烈打斗戏,几乎耗尽了她所有的生命活力和能量,因为毕竟是她第一次演这种戏的经历。
跑出十几步远之后见秦安雅没有对自己发起追击,林森又慢慢的走了回来。他本就是想逗秦安雅开心的却没有收到预期的结果。
他的用心秦安雅怎么可能不懂?只不过是今天晚上实在没有精力配合他了。但体力跟不上嘴皮子还是能跟上的:
“跑呀,继续跑呀,怎么不跑了呢?”
“跑不动了,不敢离开我的女神十米之外。”
“拉倒吧还你的女神?今天只有落汤鸡没有女神。”
“胡说!女神就是女神,落汤鸡不存在只有水边的阿迪娜好不好。”
厉害!这马屁都从东方文明拍到西方文明去了,所以秦安雅终于被他成功的逗笑了。
为了讨好眼前这个古灵精怪的小美女,这个男人也真的是竭尽了所能煞费了苦心,能想到的全都做到了。
所以秦安雅从没后悔过当初用自己身体勾引了他,因为他真的是一个合格的男朋友,虽然没有什么经济实力。
有经济实力的男朋友很可能靠不住!所以那是物质型女孩儿的首选,而绝不是秦蔓和秦安雅这种姑娘的首选。不过这也不意味着她们就坚决抵制找个有钱的老公。
比如秦蔓:从没打算过要找个有钱的男人当自己的丈夫,可结果却很不幸的要被迫嫁给一个超级有钱的男人!
这就是命,是苍天有眼造化弄人!你不是不贪图物质享受吗?那就偏送你一个能带给你物质享受的男人……
越想要的越不给越不想要的就越非给不可!你能咋的?
“幸好你没说我是维纳斯,不然我还得随身带个盾牌带把长矛,这两样儿东西带在身上多麻烦多累人啊。”
“没关系,小的可以替公主你拿着这两样儿东西。”
林森上班儿这几年别的本事没学会,倒是把如何当一只舔狗的本领学了个十足十,这也算是相当的有才了。
不过这小子的傲气和霍泾川有的一拼,除了在秦安雅面前当舔狗之外在别人面前可是牛气的很,只不过他远远没有霍泾川的实力而已。
男人有骨气绝对一件好事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只要不是有骨气到了不近人情令人生厌的地步就行。
秦安雅摆了摆手:“行了别贫了,先带我找个地方吃饭,哪怕是一边儿吃一边儿继续和我耍贫嘴呢。”
“得嘞我的小主子,您发个话今个晚上想吃点什么?”
“吃……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