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
扉页只有一段,或者说一句很矫情的话,算是寄语。看到这句寄语后李秀仁精神为之一振,对接下来的内容期待感提高的一点点。
见微知著,李秀仁作为《晴媛》的主编,对《晴媛》的受众群体再了解不过。
作为一家郡级杂志社,没办法扩大发行量,只能尽可能增加读者粘稠度,读者喜欢什么,就多发表内容。
《晴媛》杂志的主要读者,基本都是当地的女白领,她们有一定资产,喜欢有格调的生活。
心思细腻,爱好文艺,有很强的浪漫主义情怀,精神世界丰富而广阔。
通俗说,就是小布尔乔亚、女文青、矫情。
矫情好,矫情可太好了呀,这起码证明余弦研究过《晴媛》的受众群体,不是无的放矢。
但是,只有一个优秀的寄语是不行的,还要内容过硬才行。
李秀仁翻开扉页,阅读起余弦连夜赶工出来的作品。
故事的最开篇,就是一段旁白。
【我还以为这世上,有一种人是不会有嫉妒心的,因为他太骄傲。
在我出道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人,因为他喜欢在东边出没,所以很多年以后,他有个绰号叫东邪。
今年五黄临太岁,到处都是旱灾,有旱灾的地方一定有麻烦。有麻烦,那我就有生意。
我叫欧阳锋,我的职业,就是帮助别人解决烦恼】
依旧很文青,典型的《百年孤独》式开篇写法,这点要加分,文青就喜欢这个。
李秀仁心中给出评价,继续往下看。
自述第一句的欧阳锋,大概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职业是杀手经纪人,常年居住在大漠之中。
故事背景大概是古代,朝代未知,应该是架空世界。
欧阳锋有个朋友,叫做黄药师,每年黄药师都会从东方来探望欧阳锋,然后去见一个人。
这一年春,惊蛰,黄药师如期而至,并为欧阳锋带来一坛酒,叫做醉生梦死,他说喝下这坛酒可以忘记所有事。
当夜,黄药师喝掉半坛,果然忘记了许多事,次日黄药师离开大漠,去拜访一位居住在桃花岛的友人剑客。
剑客的妻子桃花爱上了富有魅力的黄药师,为了不辜负与黄药师的友情,以及与妻子的感情,剑客离开了桃花岛,并发誓下次见到黄药师一定要杀了他。
不久后,剑客与忘记许多往事的黄药师在一家客栈相聚。剑客却没有动手,因为他的眼睛已经逐渐失明,只是听到了黄药师的声音却没有见到黄药师的人。
盲剑客走后,黄药师被一位名为慕容燕的剑客重创,慕容燕记得黄药师,黄药师却忘记了慕容燕。
几日后,慕容燕拜会大漠中的欧阳锋,委托欧阳锋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