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清乐县命案

作者:八韵十二曦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些无语。

吴三多记得他重生到这里,这已经是发生的第二起命案了。

忽然吴三多发现一个前世搞笑的话,行走的江户川柯南!

不会吧!不会这么玄乎吧!

心里不断否定自己脑中所产生地这些乱七八糟,继续用力吃起来。

与此同时,清乐县县衙。

这县衙是坐北朝南的格局,存房屋98间,建筑面积2704平方米,有大门3间,大堂面阔5间。木制构件上全部有花鸟彩绘,姿态各异,栩栩如生。

大堂两侧有议事厅,大堂后侧有平房两间,为衙皂房;三堂两侧有东西花厅院,为眷属宅院;三堂后为后花园等等。

此时升堂大厅内,肃穆的公堂,清乐县县令端坐在公案之后,如狼似虎的衙役分列两班,惊堂木一声脆响:“升堂——噢——”。

在县令之下,则是坐着县尉以及主簿组成的法官团队。

“带人犯:谭梦溪。”堂下地捕头此时高呼道。

很快,一名身穿白色囚服,手脚都被戴上了枷锁和锁链的穷书生谭梦溪,被两名衙役给架着上堂,并强行按压跪下。

其实在大顺,书生在升堂内,可以不用下跪,只需一个礼拜即可。

见到堂下之人跪下,县令此时也说话了。

“汝可知罪?”

谭梦溪面色镇静且也苍白,显然知道好友身死,他心痛如绞,悲痛万分。

只见谭梦溪缓缓抬起了头,眼神执着且坚定道:“大人,草民不知所犯何罪?”

听谭梦溪这像是叫板的话,主簿直接大喝道:“大胆贱民!身为读书之人不思进取,忠君报国;反而杀害同窗,并且还要侵犯死者的遗孀;虽侵害未成,但行为着实令人愤恨。”

没等主簿的话讲完,谭梦溪猛的磕头,大喊:“大人冤枉!大人我冤枉啊!”

而清乐县县令,一拍惊堂木,啪!

并用着严肃的语气道:“哼!大堂之上,岂容你放肆。”于是县令又挥了一下手,示意捕头拿出证据。

捕头眼疾手快地上前一步,从端板上拿起一根沾染血迹的毛笔以及一包沉甸甸地银子。

县令继续问道:“谭梦溪你可识得这些?”

“草民认识。”

“认识便好,本官来和你说说当日的案情发生过程。

前夜戌时,你先是约了薛桂一起酌酒,待到薛桂醉酒之后;你便先偷取银两,不巧被薛桂的娘子给撞见,你便又起了色心,想去霸占薛桂娘子。但是吵乱的声音使得薛桂醒来,你因为害怕,便用自带的毛笔,反握笔杆,杀死了薛桂。

再你杀了薛桂后,慌乱之下便逃走,是与不是?”

谭梦溪在听完县令大人的案件分析后,他面色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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