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采访之后,陈风华在县里算是彻底成了名人。
不过村子里的人已经习惯了陈风华的改变,所以对他的态度变化不大,最多开个玩笑:
“小华,真没想到你有那么多钱啊!”
这一点,让陈风华很是感慨,乡亲还真不错!
周末,厂子里休息,陈风华头天抓药忙到很晚,今天难得睡个懒觉。
起来的时候,父母都已经去地里干活了,早饭留在桌子上。
陈风华匆匆吃完,洗完碗筷,走到门外,正准备去北面沙地帮忙,就听到有人在不停的拍着大门。
“陈风华,陈风华在不在?”
声音很响,透着不耐烦。
是谁?
长这么大,几乎很少有人这么不礼貌的拍门!
村里人都知道家里大铁门的小门没锁,所以通常都是直接推门进来。
这样拍门的,显然不是熟人。
但是,又知道自己的名字,会是谁?
陈风华拉开小门走出去,就看到一个中年男子正用力拍着门。
“你是谁?”陈风华上前推了那人一把,不客气的问道:“跑我们家里来干啥?”
恶客上门,不用礼貌!
“你就是陈风华?”那个人上下打量了一下陈风华,有些怀疑的问道:“不像啊!看你穿的这一身,不像有钱人啊!”
陈风华也打量了一下这个人。
四十多岁人年纪,头发都过肩了,不是那些潮人、艺术家的那种披肩发,是那种经常不打理、不洗的脏乱头发。
身上的蓝色夹克衫虽然完整,但看得出来,应该是很久没洗了,很脏,领口、袖子上厚厚的一层污垢,胸前也是大团大团的油污!
这个人的胡子也是很久没刮,乱糟糟一团,手指甲很久没剪,里面都是黑黑的泥。
流浪汉?
“咱们是一个乡的!”那个人见陈风华没说话,开始自我介绍,“我是老蛤,听说过吧?”
陈风华立刻就知道这是谁了!
乡里最出名的老赖!
这家伙好吃懒做,以前有地,有妻有子,但每天不干活,喝酒、赌博,打老婆。
最后老婆带着儿子跑了,他把地转租给了别人,然后自己过成了流浪汉,偷鸡摸狗,经常被人骂上门。
但脸皮够厚,从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知道我吧?”那老蛤笑着说道:“知道你赚钱了,我来帮你花花!”
“滚!”陈风华看不起这样的人,冷声说道。
“哟!这赚了点钱,脾气还上来了?”老蛤目的没达到,自然不会滚,他笑嘻嘻的说道:“给了钱,我就滚,不然的话,我满县城喊你为富不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