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回大圣假扮三宵父虞家出头金蝉子

作者:沱原散人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家出头金蝉子

虞允文夫妻在床上慢慢苏醒,一睁眼,赵雄一家看着他。

虞允文左右看看,问赵雄:“这是在你家?”赵雄回道:“是的恩师。”

虞允文看了看天光,奇怪道:“我怎么一下子到了你家?”赵雄:“这?”转头看向门口。门口一个女子走了进来:“逍遥王要和赵雄家结亲。这是敕封圣旨。我家郡主等你回信。”说着,将一个圣旨递给虞允文。

虞允文疑惑道:“逍遥王?没听说过有此王爷称号啊?”展开仔细观看,感觉有几分像真的,但拿敕封王爷这么重要的圣旨给自己看,又感觉特别荒谬。

虞允文想了想,回道:“姑娘,这圣旨我摸不准真假。这样,你看如何,圣旨还你,我发公文,向朝廷问询一下,如何?”

赵雄家觉得虞大人在场,胆子壮了些。

赵雄父亲插口道:“二位大人,打扰下。您们看,宋律有云,“官良不婚,良贱不婚”。俗话说,门当户对。虞大人我们都感觉高攀不起,虽然小子有丁点功名,勉强沾边。郡主、王爷家,我们更是高攀不起啊!俗话还说,一入侯门深似海,小民惶恐啊。”说着,朝云菊一鞠躬,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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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攀比。《唐律·户婚律》规定,三品官以上嫁女受聘不得超过绢三百匹;五品至三品不得超过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过一百匹;八品以下不得过五十匹。

贱、奴:战败成奴、罪人及其家属、破产出卖妻儿自己者。宋以前、元、清雍正前,地位如同牛马,贱籍。宋时,雇佣关系为主,等同民籍,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明限制数量、部分提高地位,在贱民之间;规定地方豪强,自明建立后,不准模仿宫内,阉割人(火者)做家奴。清雍正时,为标榜仁义忠孝(实际是为了消除其残害兄弟影响),逐渐应臣下所请,消除了贱籍,改为民籍。

云菊赶紧把赵雄父亲搀起来:“赵老爷,这不是奴婢能做主的,奴婢只是听令行事。”

虞允文夫人拉过丈夫,悄悄的说:“你说咱们,怎么一下子来的赵雄家?是不是遇到了仙术、仙人?”虞允文:“估计是。”

虞夫人想起一事,胆气顿壮:“我告诉你们,就算你们是神仙,我们背后可也是有的。”云菊听到,转头望瞭望她,笑眯眯的问:“不知是哪家神仙?”

虞夫人偷偷瞄了瞄丈夫:“这?”虞允文用力一拉她袖口,对她低叱道:“那是宗族保命的,我身为家主,也不能乱动。”转过头,笑容满面道:“姑娘,能否暂缓一天,让我们考虑一下,明天答复如何?”

云菊迟疑道:“最好今天能有个答复,我好向上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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