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广告拍摄

作者:帅炸天的小徐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p>

这个点子怎么看都有一股浓浓的陈庆增式味道。

王文理也想带队伍出去搞销售,被许文东以确保优质原材料供应为由给婉拒了。

广告拍摄是由陈庆增选定的一家港岛广告公司承接的,在广告形式上,一向笑眯眯的陈庆增很是和许文东争论了几分。

二人争论的焦点就是,要不要使用名人拍摄广告!

许文东建议用动画形式展现东方树叶的含义,陈庆增却从商业角度出发,坚持用名人拍摄广告。

哦,忘了说一句,我们的陈大点经理,此时还兼任东方神韵品牌规划部经理一职。

1991年是中国电视商业广告的稳定发展期元年,全年电视广告营业总额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

时间往前倒数两年,1989年,中国电视商业广告还处在探索期。电影明星李默然为三九胃泰做了广告,老百姓却无法接受,反对的声音几乎炸开了锅。

事隔多年后,李默然仍把这次广告经历视为平生一大悔事。

而进入九十年代后,名人广告却铺天盖地般席卷全国,早期的质疑声浪也逐渐平歇,人们甚至开始追捧名人广告代言的产品。

越来越多的企业主认识到投放名人广告所能带来的丰厚利益回报,纷纷跟投,这也是为什么陈庆增坚持用名人广告的原因。

他甚至用超前的眼光,提出了摒弃直白推介式的名人广告,在广告中加入故事和情节的天才想法。

就是这个想法,让许文东同意了他的观点。

确定了拍摄名人广告,众人开始讨论选择哪位名人。

陈庆增一连列举了几个,陈胖子几人也见缝插针地推荐,都被许文东一一否定。

最后,他说道:“用林青霞吧。”

“林青霞?”几个人都有些面面相觑,不是说林青霞的知名度不够,而是不懂许文东为什么用林青霞。

“就这么定了。”许文东一锤定音,不容反驳。

陈庆增已经和许文东争了一次,此时再争,不符合他的做事原则。

况且林青霞的知名度也够,他只是想不通,为什么要用这么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文艺片女主,来拍摄东方树叶的广告,总觉得有些不搭。

许文东自然有自己的考虑,他甚至决定将来东方神韵的广告也请林青霞来拍,让林青霞成为东方神韵集团的品牌代言人。

想当年三厅电影红火台岛的时候,林青霞是多少台岛男青年的梦中情人。

后来,琼瑶电影随着某些模糊不清的录像带传播到大陆,大多数六零后七零后都是从录像厅中第一次看到林青霞。

窗外里的江雁容,在水一方里的杜小双,燃烧吧火鸟里的卫嫣然,等等等等。

美而不艳,清雅脱俗,那种东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