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旁边的几个小孩也雀跃着,想要格里斯加入他们的游戏。
“怎么没见梅莉。”格里斯轻笑着,安抚的拍了拍佩特拉的小脑袋。
佩特拉皱了皱小巧可爱的鼻子,不是太开心的说道:
“梅莉,梅莉去喂她的小狗了,都不来和我们玩。”
“梅莉不在,格里斯叔叔要陪我们一起玩吗?”佩特拉又闪亮着眼睛问。
格里斯哑然。
“叔叔还要去巡逻,保证村庄安全才能让你们天天都这么开心的玩游戏。”格里斯又轻轻捏了捏佩特拉的脸颊,把她委屈的神情捏成了一个笑脸。
随后站起身,看着孩子们失望的表情,带着希望的说道:
“下次再陪你们一起玩。”
“上次也是这么说的!”
“对对!上上次也是!”
孩子群们起哄,一时让格里斯也不由得跟着他们笑了起来。
走向森林,跟孩子们挥手。
“格里斯叔叔再见!”
“格里斯叔叔再见!”
“下次要一起玩哦,说好了!”
看着孩子们天真的笑脸,格里斯也不由笑了。
“好,说好了。”
真是简单又平凡的幸福啊......
............
格里斯巡逻完结界,没发现有漏网魔兽,一时有点可惜。
随便找了颗粗大的树,一个纵身,跃上树枝,安静的听着微风与鸟兽合奏的小曲,沐浴着被层层枝叶打碎的阳光。
“原来我已经是被叫叔叔的年纪了。”格里斯回想起村庄的小孩们。
在他有记忆起,到现在确实过了三十多年的感觉,不过不确切自己什么时候出生的,所以格里斯对自己的具体年龄并不清楚。
而小时候饲养他的那群人,也不会做这么无聊的事,那只是一群追逐着赏金的疯子。
格里斯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后靠在树干上,闭上了眼睛。
在他有记忆起,是被扔在一个破烂裹尸袋里,被带回那个组织的。
在见识到了他不死的特质后,他们便将他当成了好用又廉价的工具,或许说廉价并不合适,因为在他们看来,他们给他提供了食物和水,教导他,培养他,他为他们猎杀目标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他们将他的不死特质开发到了极致,练剑,不间断的挥砍,一遍又一遍,直到手臂废掉,然后他们会把他的手臂砍断,再生,再一次次的练习。
在他能够熟练掌握暗杀技巧后,他便被派出去执行一次次的暗杀任务,为他们追逐一把把的金币。对他们来说,刺杀,就是他最大的价值。
他接过不计其数的任务,杀过不计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