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一路上拖拖拉拉的,不过好在天黑前,他们抵达了千灯镇。
进入小镇时恰好是黄昏,而小镇里,一片灯火通明,每一条道路两旁都布满了泛着黄色光晕的路灯。
“千灯镇果然名副其实,真是让人心旷神怡。”这会儿,俏皮的诡术魔法师先生派斯,摇身一变,成为四处旅行的吟游诗人,艺术感满满,为此他还特意扎了个小辫子。
“不用这么夸张吧,我们现在先找地方休息,填饱肚子要紧啊。”皮特咋舌道,他现在脑子还有点不清醒,语无伦次的。
派斯拍了拍他的头,心潮澎湃的说:“孩子,你终于长大了,都知道吃饭乃人生第一要是,这辫子,不要也罢!”
“等等!”
皮特出声已晚,派斯已用冰刃将辫子一刀斩下,好不容易扎好的小辫子发型立刻变成了爆炸头,众人都啼笑皆非,不知道说什么好。
所以派斯进店的时候一脸黑线,心血来潮地把爱丽儿抱起来,放在自己的脖颈上,企图盖住自己的爆炸头。而爱丽儿虽然已有八九岁,心智却和五六岁的孩童一般,觉得新鲜好玩,抓住他的头发直接当马骑。
天才刚刚黑,酒馆里不少人饮酒吹牛,还有正经吃饭的,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
酒馆里面大多数人衣着朴素,唯有一桌人衣着光鲜,装饰华丽,画风都和其他人不一样。只见他们高谈论阔,四处嫌弃酒馆里的一切,什么嘈杂的环境啊、油腻的桌凳啊、低廉的食物啊,反正就各种贬低,好似委屈他们。
“我说这里还真是吵啊!”
那桌中,一金发中年满脸嫌弃说道,屁股下面的凳子还用名贵的皮毛垫着,生怕凳子玷污的他的高贵纯洁。其他人就没这么讲究了,该怎么坐就怎么坐。
其他人都面无表情的,等着他继续说下去。金发中年清了清嗓子说道:“你们知道今天为什么我们相聚在这里对吧。”
其他人面无表情:“嗯。”
“因为有一队丛林守护者来到了千灯镇,把最好的酒馆和旅店占据了,就连领主大人也把他的庭院借给了那些外表高傲的精灵!”
“你说得对。”
有人接他的话茬,金发中年讲得更加津津有味了:“就因为要接一头甘愿被不死生物骑来骑去的银龙?!”
“我们被迫在这种到处都是低贱平民的破烂酒馆里面!喝着劣质的麦酒,吹着没人能听懂的牛皮。”
说道最后,意气风发的金发中年竟痛哭流涕、不能自已。
见状有侍者过来安慰他道:“好了好了,你的牛皮我听懂了,乖,把单买了好吗?你从早上喝到下午,没人打你都算是奇迹了。”
“我还没喝完!”金发中年当当当地敲着桌面,被子里的麦酒洒的到处都是。
说完他又顺着侍者的目光看过去,正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