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影?
嗖!
一把军用匕首,从另外一处的承重柱旁飞来,直接没入了唐尼的左后腰子。
秦锋想起了父亲当年教过他的,军用格杀术中记录着人类的致命弱点之一,左后腰。
当这个部位受到猛烈创伤时,人会在一瞬间内失去行动能力。
“格兰斯!”
或许是出于求生意志,唐尼高声大喊着,一下子吸引了其余两名队友的注意力,他本人则是直接晕了过去。
刚想过去夺走手枪的秦锋,马上往后一闪,再度躲入另外一根承重柱后方。
嗖!嗖!嗖!
子弹打在白色的水泥墙上,发出了刺耳的声音,大量白色的腻子粉末漫天飞舞。
秦锋拔出了腰间别着的,在房间里夺过来的那把手枪,此时已经打空了所有子弹。
将弹匣退下来,手枪本体放在地上,手中拿着手枪的空弹匣。
“呼...放松。”
秦锋努力深呼吸了一下,将随身携带的一根钢笔,拔开笔帽插入了弹匣中。
钢笔是当年母亲赠予他的礼物之一,父母在牺牲后,这支钢笔就一直被秦锋放在桌子上。
虽然日常没有使用过,但也保养的很好,跟新的一样。
在从窗户逃生时,秦锋不忘将其带走。
咔嚓。
往墙上狠狠一怼,钢笔直接插到底,钢笔还冒出弹匣半根手指的长度。
两根手指,从侧边顶住钢笔突出来的部分,不让钢笔弹出去,一个简易的近距离杀伤武器组装完毕。
秦锋想起当年父亲在跟他讲述军旅生涯时,经常按子弹按到手都快要断了的趣话。
这就代表着弹匣内弹簧的弹性非常强,才能将弹匣内的子弹源源不断的送上枪膛,若是步枪的弹匣,弹力还要更大。
“谢特,唐尼,听见请回话。”格兰斯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唐尼,不由得低声暗骂。
他跟另外一名大汉,分两边包抄过去。
昏暗的停车场,两个战术手电筒的光源,不断朝着秦锋所在的藏身地逼近。
“他没武器了,杀了他,给伙计们报仇!”
格兰斯与另外一名大汉相视一眼,快步朝着那个承重柱跑去。
另一名大汉离秦锋的距离,比格兰斯要近很多,所以他是第一个抵达的人。
然而他只看见地上放着一把手枪之外,什么人影都没有。
格兰斯此时仅仅离自己不到三十米的距离。
这里,好像是格兰斯的视线盲区,若是发生什么事情,格兰斯根本没法在第一时间支援到他。
突然之间,他的心中升起强烈的危机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