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埋下的,但只要被喜欢的人听到,敢于宣传,就是好音乐。
或许,这首歌可以试试水,看看你是一步一步走向天空,还是继续逐渐复制攻击。
曲子出来后,中文版也拿出来了,但主要部分是英文版。毕竟曲调更符合英文发音,后来的中文版多少有点编号的嫌疑。这首歌简单易懂,歌唱性很强。罗旭几乎只让周星驰准备的现场乐队看了几次配乐,他已经能够配合自己舞台上的表演了。
“哦……”
“给我
freedomgivemefire…”
周星驰和刘德华一起走进了首映现场。他们原本在谈论如何解决三位女演员之间的斗争。他们一进来就听到了节奏感很强的音乐,跟着标准的英语发音一起唱。两个人不自觉地随着心中的音乐节奏跳动,互相瞟了一眼,确定对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加快了脚步,看到罗旭穿着t恤、牛仔裤和布鞋走上舞台,手里拿着吉他。他强烈的身体节奏随着乐队摇摆,歌声也只是他自己做的。凭着他强壮的身体韧性和几个月的舞蹈学习,加上生活在美国,语言和表达都没有问题。这首歌在9年后的世界杯上一炮而红,完全被他演绎的水到渠成,如果不是一些混搭配合,效果会更好。
刘德华生来就是一名歌手。虽然一直说他唱不过张学友,演不了梁朝伟,但并不否认他在音乐领域的成就。听了一段几乎完整的话,他知道这首歌可以流行,没有什么太深的东西。但是旋律太好了,完全是一首适合现场演奏和带动情绪的歌曲。唱功很高,也不难唱,适合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当他看到罗旭和乐队疯狂的乐器表演都在中间高的时候,他也有点迫不及待地想动了。憋了十几年,他忘了骨子里活跃的罗旭是玩高的,乐队里的人都是玩乐器后眼花缭乱的。对错无关紧要,他的情绪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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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偶像刘德华,据说罗旭平日里会很兴奋,但现在他在舞台上,他已经完全融入了歌曲的节奏。他直接摊开手和手指,向内收拢,重复几次,召唤台下的两个人一起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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