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9先吃饭

作者:波士顿的陆羽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到亚伯拉罕说选择后者,孟黎柯先是向陆舒二人点了点头,随后陆舒二人也依次点了点头。

只有弗留斯一脸恨铁不成钢的在那看着亚伯拉罕。

“既然如此,亚伯拉罕·罗兰,从现在开始,你就正式加入了……呃。”陆舒现在很想给亚伯拉罕来一个正式而严肃的欢迎,以配得上亚伯拉罕一口一个的“先生”。

但他发现,自己的这个组织名称好像确实有些不太严肃。

“嘿,你们哪位能帮我想一个组织名称?”陆舒扶着椅子对在场的几人问道。

现在,他手头的这股力量已经越发庞大,却还在用着系统默认的组织名称,未免有些不合适了。

但在坐的所有人都没有回应他的意思,所有人在他宣布完正式加入以后,都不约而同的开始打量起桌上的饭菜。

“你拿筷子了吗?”

“没有,门口的消毒柜里有筷子和刀叉,算了,别拿那个了,我去找找看有没有包装好的餐具。”,41号思索道,“我记得之前订购过。”

“不用那么讲究,开水烫烫就行。”

“开水正在烧,现在还没有……”

陆舒无语的看着41号和孟黎柯在那讨论着餐具的事,一扭头又看到弗留斯在那举着亚伯拉罕,而亚伯拉罕从一处壁柜里抱出了瓶玫瑰红葡萄酒。

陆舒看到弗留斯像抱孩子一样在那抱着亚伯拉罕,顿时无语道:“为什么你不自己站在椅子上去拿?”

“因为那样一点都不雅。”,弗留斯把亚伯拉罕放下,随后挥手道,“我们现在是在一家高档酒店里,而招待我们的是一位享誉业界的大杀手,好歹有点仪式感嘛,金丝雀先生。”

“那你们就没人帮我想个名字吗?”

“先吃饭。”

“先吃饭!”

“吃饭了。”

陆舒话音刚落,又再次收获了一堆干饭人的问候。

好吧。

见确实没人搭理自己,陆舒只好也找了个位置坐下,拎起一双快子,给自己从餐盘里夹了牛排和锅包肉。

弗留斯要的da牛排,在这个山沟里自然是不可能有的,那玩意也没地方处理,但质量稍好的西冷排,甚至是路边餐馆里随处可见的快餐排,那简直是不要太多。

其实处理快餐排也不用太费心思,找个灶台铺上一圈,慢慢煎到五或七分,再撒点香料或酱汁,完全就可以吃得很好。

至于摆盘也不用太过讲究,自家做饭与外头不同,好吃、耐吃,才是第一要务。

当然了,如果有时间,也可以搞一搞摆盘,既能搞得好吃,又能让自己赏心悦目,那何乐而不为呢?

……

一阵酒足饭饱之后,41号推着满车用过的餐具,把它们一一摆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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