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再败1次

作者:罹渊紫鸑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枪盾兵军团,而当年击败陈锦衣的不归人是轻装枪兵,前者强于阵战,后者精于袭击,长于速度灵活。但是当年不归人都能正面打的陈锦衣找不着北。更擅长正面作战的魏武卒又何惧一个谪仙剑陈锦衣。

大易军队比陈锦衣更知道他当年是怎么败的,当年陈锦衣一出手就是雷霆之势,全部的真炁化为一道,正是他成名的剑开沧海的一剑,但这一剑用完,后续便没有连招,就算有当时的陈锦衣真炁也接不上,他打的主意就是一剑震慑,一出手击杀不归人大半,先让不归人胆寒,这样他有没有后续连招也不重要了。

但是何为“不归人”,出征便未打算归来,决意身死沙场,不归锦绣故里的人。

不归人不挡不躲,出手便是以命换命的搏杀技,他们打的主意是哪怕陈锦衣能一出手就击杀他们大半的人,剩下的一部分人也足够打残陈锦衣。结果最后,陈锦衣怕了,他没想到为了证明自己一句话,他得搭上自己性命。

现在的陈锦衣心中同样一紧。当年他怕了,所以缩了,一开始就被不归人的亡命之气震慑,打的束手束脚,说到底,他是一个名门之后,一个江湖名士,他要活着去追求自己的大道,他不敢搏命。

今天呢?他有一整座海上酒楼,他有世间最值钱的产业,他有世间最美好的享受,他能舍了这一切和与不归人一样不怕死的魏武卒一较高下吗?

“怕死的人,往往先死。”林三怒面无表情的拔出了自己的剑,和陈锦衣那把华美的名剑比起来,这把剑不算什么,这只是一把大易军中的制式长剑。林三怒不在乎用什么剑,剑坏了换一把就成,他的储物道具中有上百把这样的制式长剑。

在其他剑客眼中,林三怒不配称为剑客,因为他连最基本的爱惜宝剑都做不到,甚至他有在战斗中自己摧折长剑,将长剑当成两把短剑,只为了出其不意的事迹。他不把剑当师友,他只把剑当武器,当工具。但他说,他本就不是剑客,他是士兵,只是恰好用剑。士兵爱惜自己的武器,只是为了让武器在作战时保持最好的状态。但是作战的时候,有必要,士兵可以随时抛弃自己的生命,又何况是战术性的摧毁自己的武器。

可大部分剑客不承认他,又不得不看着他踏入半神,领悟剑道,被尊为剑仙。

叶天道微微摩挲着自己的手掌,他站在前线指挥车内,看着纷乱的战场。大易有些优势,因为大易进入的是雨幕世界东部,东部的特点就是地形复杂,丛林茂密。为了应对这种地形,进入雨幕世界的大易军队多为轻步兵和少量重步兵,以及源能战车部队。

而圣罗进入的西面,那里是大片的原野和平原,地势开阔,无遮无挡。磐石营这样的源能战车兵团最适合这样的地形的逞凶。

幸运的是,通天玫瑰脚下的中心区域,其地形也是以丛林为主,尤其是其脚下的根须地区,沟壑纵横,嶙峋怪异。这样的地形,源能战车兵团那些动辄重量超过五十吨的铁家伙很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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