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捣乱

作者:中二特摄粉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喜剧就出现了......

在那审案的衙门内,一身官服穿着的县老爷表情严肃的站在桌前,看着自己眼皮子地下那一干衣装整齐,且表情肃穆的衙役。然后等着班森过来。

“御史大人到!”(这句话纯为了入景,不要在意)走到台前,雷恩雷捕头(也是为了入景)一声慷慨激昂的大吼,宣布了班森的到了。

而台底下的一干本地衙役听着,立刻挺胸抬头,恭迎御史大人到来。

结果,那从大堂后门走出的身影,差点儿没让台下站着的衙役们乐出鼻涕泡来。

要不是这些年什么鸟人鸟事儿都见过,有着良好的基本功底,能忍住不笑,那估计,现在这衙门就特么不是衙门了。一听声儿,你特么会直接以为这是相声专场。搞笑来的。

为什么呢?你要看着班森现在这副打扮,你也笑。

大堂后门那撩起的门帘下,一只穿着人字拖的粗毛腿率先伸出,雪白的浴袍紧随其后。然后左手拿着一根儿烟,是边走边抽,右手拿着一对铁核桃,是边走边玩儿。

头带圆墨镜,脚迈八字步,肩膀一高一矮,是一步三晃悠的走到当地县令面前,然后拱手行礼:“请了。”

此情此景,且不说当地县令现在的心情是如何,就单说台底下那些个衙役。要不是功底好,早特么笑出声了。

现在一个个的都站那儿憋着,憋得脸都通红了。生怕笑出声来,给自家县令老爷难堪。

而班森为什么要这么干呢?很简单,薇薇安之前说的那句话:这潭死水,能搅多混,就给我搅多混。

也就是说:你能怎么捣乱,就怎么给我捣乱。

而现在,对于这个目的,班森已经达到了。

因为现在,那县令心里的滋味,是真不好说。在看到班森这幅打扮之后,目瞪口呆的同时,差点儿没一口气背过去。

要不是手下人(师爷)提醒儿,他早就忘了今天是来干什么的了。

“大人......您就穿这身儿审案?”言外之意——您官服呢?

这就是那位县令在回过神来之后,对班森说出的第一句话。因为原本要说什么,他早忘了。

“怎么,穿这身儿不行?”那拿核桃的右手伸出一指,将戴在眼上的墨镜一下子卟啦到鼻梁上,然后两眼透过额头和墨镜中间那点儿看向县令。

“你要是不答应,这案子我还就不旁听了。”说着,又是一下拱手:“告辞。”

“慢慢慢慢慢,别别别别别......”一连串同音字表达了这位县令现在的心情——你要是走了,我坑谁去。

所以,一番挽留之后,这名县令同意了班森穿这身打扮来上堂审案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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